君山区审计局
君山区洞庭大道交通大院5楼 0730-8178928
刘兴文
9:00-12:00;14:00-18:00(夏季) 9:00-12:00;13:30-17:30(冬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审计方案政策,参与制定本区审计、财政方面的政策,制定审计业务工作规划,并监督执行;组织行业和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
(二)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区政府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宏观调控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镇政府(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
3、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收支。
4、区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接收的国外援助项目、贷款项目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5、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财政财务收支的使用情况。
6、区政府及区直各部门的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和决算。
7、各相关单位的绩效审计。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的审计事项。
(五)向区政府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将区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审计局。
(六)组织开展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并向上级审计机关、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受区委、区政府委托,依法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八)组织实施对全区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九)加强区委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不再保留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十)承担原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的重大项目稽查职责。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以及对上级审计机关授权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投资审计。
分管机关财务、内审、党建、意识形态、重点项目协调、安全生产、政法、综合治理、信访、五联、老干、工会、统战、防汛抗疫、招商引资、文明创建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整改执行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财政财务审计(包括专项资金审计)、计算机审计、办公室、组织人事、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审计法规与审理(优秀审计项目打造)、审计计划统计、纪检、巡察、妇联、共青团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协助局长开展中心工作。
总机:0730-8178928
一、办公室主任兼纪检干事:胡普龙
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文字综合材料、安全生产、计划统计、局机关共青团等工作,负责上级审计机关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络与承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法规与审理股 股长:袁许丹
主持并负责法规与审理股日常工作,负责审计执行整改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行政事业审计股股长兼会计:黄红超
主持行政事业审计股日常工作。负责财政财务审计工作,负责中心项目与其他项目的审计工作,负责财政财务审计整改执行工作,负责上级审计机关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络与承办,负责局机关会计、计算机审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股长:丰正仁
主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日常工作。负责上级审计机关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络与承办,负责中心项目与其他项目的审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 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兼党建办主任:王芬
主持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中心项目与其他项目的审计工作,负责经责审计项目整改执行工作,负责上级审计机关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络与承办,负责党建办、局机关妇联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