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君山区低收入家庭年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根据《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湘民发〔2021〕34号)、《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年审工作的通知》(湘民函〔2025〕3号)和岳阳市《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低收入家庭动态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升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我区低收入家庭年审公开、公正、公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5年君山区低收入家庭年审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君山区低收入家庭年审工作领导小组,蔡远胜同志任组长,周军同志任副组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镇(街道、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和社会工作总站的社工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道、场)要成立以分管民政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本辖区的低收入家庭年审工作。
二、年审时间及范围
1、年审时间:2025年3月15日至6月30日。
2、年审范围:2025年在册的低收入家庭。
三、年审任务
(一)全面排查。请各镇(街道、场)根据资格审核(年审)表(附件1-2),对属地在册救助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对低收入家庭认定、“单人户”保、整户保、刚性支出扣减、低保渐退等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重病、重残、退捕渔民、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特殊标识是否标识准确,在对特困供养人员入户核查工作的同时,对在册特困供养对象自理能力进行复核评估,填写《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表》(附件3),对自理能力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自理能力类别,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和重新签订护理协议。做好分散供养人员排查工作,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及时协助办理集中供养手续。重点关注死亡、婚嫁、生育、子女就学就业、服刑、领取养老金、长期不在救助申请受理地等特殊情况,结合年审工作对未纳入救助的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人口、重病、重残等困难人群,全面开展入户走访、信息核查、数据比对等,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纳入救助的,坚决予以清退。
(二)开展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即家庭财产状况核查,我局已经通过岳阳市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对在册低收入家庭进行了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作为下一步入户核查的调查内容。
(三)精准核算。年审工作要结合每年救助标准调整工作,与调标补发同步开展,真正落实精准认定对象、精准发放救助金。要认真核实救助对象家庭实际生活状况,详细了解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就业状况、子女就学、经济收入及刚性支出等情况,发现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办理增发、减发、停发手续。要科学合理组织家庭收支核算,并把核算结果作为对象认定和差额发放资金的主要依据,不得不经调查核实,随意调整变更对象家庭收入,导致出现救助标准调整后救助金额无变化或分类普调救助金的情况
(四)完善档案。年审形成的复审、调整和停止等动态管理材料,应当及时整理归入“一户一档”案卷。各镇(街道、场)要及时将年审调整情况录入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开展社会救助档案自查整改工作,规范填写入户调查表、家庭收入核算评估表、动态管理记录表等行政文书。对于历史档案资料遗失、短缺等问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重新补充完善,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确保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并全面完成电子档案的收档归档工作。
(五)按时上报资格审核等资料。请各镇(街道、场)于6月30日前将资格审核(年审)表(附件1-2)、《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表》(附件3)、《XX镇(街道、场)2025年度年审汇总表》(附件4)上报我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思想认识。低收入家庭年审工作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和强化低收入家庭动态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有效举措。务必要高度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突出年审工作重点,强化年审工作措施,确保年审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民政救助对象核查是社会救助的一项重要工作,与扶贫政策息息相关,是社会基本民生的坚强保障。请各镇(街道、场)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安排,在村(居)委会协助下,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安排好人员开展救助对象状况核查(年审)和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复核评估,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核查工作。
3、加强宣传培训。要召开低收入家庭年审工作专题会议,安排落实年审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张贴年审工作公告,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微信等,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和此次年审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策知晓率。
4、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年审工作量大面广,且政策性强,在工作过程中,一是必须坚持按政策和条件进行核查,二是要深入到户、以拉网式方式展开核查,要真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核查到位。重点抓好“政策宣传、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张榜公示、信息核对”等关键环节,切实做到“入户调查详实、邻里访问真实、张榜公示到位、信息核对有结果、档案资料齐全、管理机制健全、救助对象准确”。
5、严格落实责任。在年审工作中,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申请审核资料有存根。调查、审查、审核、审批要有签名,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做到“三不审批”:不入户调查不审批、不信息核对不审批、不张榜公示不审批。对经办人员和干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对核查(年审)过程中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严重问题的,将追究相应责任,并进行全区通报。
6、加强困难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其他渠道反馈社会救助信息,要快速整改落实,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时效,对于损害群众利益严重,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问题线索,要立即报送我局分析研判,我局将及时汇总问题线索报送区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岳阳市民政局纪检组,并加强重大问题线索的联查联办,直查直办力度。
附见由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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