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熊小华、吕揽月位于岳阳市君山区柳林洲街道松湖居委会松湖小区3栋413、414,岳房权证君山区字第33064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熊小华、吕揽月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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