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陈登作、刘丽华位于岳阳市君山区钱粮湖镇朝阳居委会104,国土证编号:湘岳君土国用2011第000453号国有土地证书及房屋所有权号:君292669号房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土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登作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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