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陈登作)
来源:君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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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陈登作、刘丽华位于岳阳市君山区钱粮湖镇朝阳居委会104,国土证编号:湘岳君土国用2011第000453号国有土地证书及房屋所有权号:君292669号房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土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登作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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