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何建新因保管不善,将湘(2018)岳阳市君山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35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建新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