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刘淑琴,杨定国位于君山区广兴洲镇广兴路,岳房权证君山区字第3039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淑琴 杨定国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