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岳阳市君山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编稿时间: 2023-08-23 10:54 来源: 君山区财政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2022年度岳阳市君山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君山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能:(一)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维护;(二)负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为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三)负责城区园林绿化与配套设施的整修、养护、保洁和保护,协助审查园林绿化设计方案、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检查绿化施工质量。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君山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单位内设5个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道路管理组、垃圾清运组、车辆维修组。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君山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只有本单位,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决算仅含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见附件,因单位转换后四舍五入,尾数可能有略有出入)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由于决算编制时,金额明细到了分,而公开表格显示和公开文档取数只到了万元,可能导致0.01的尾数差异)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426.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5.03万元,增加16.79%,主要是因为清扫面积增大,增加了环卫工人,相应增加了环卫工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环卫设备购置经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42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8.08万元,占95.2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8万元,占4.7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41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69万元,占11.66%;项目支出1247.17万元,占88.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58.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7.01万元,增加11.22%,主要是因为清扫面积增大,增加了环卫工人,相应增加了环卫工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环卫设备购置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58.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7.01万元,增加11.22%,主要是因为清扫面积增大,增加了环卫工人,相应增加了环卫工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环卫设备购置经费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58.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22万元,占5.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74万元,占5.87%;卫生健康(类)支出4.28万元,占0.32%;城乡社区(类)支出1189.9万元,占87.62%;住房保障(类)支出5.94万元,占0.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72.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5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2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非税执收成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03.95万元,支出决算为3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时财政功能科目有所调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36.9万元列入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93万元,支出决算为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实际支出有所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实际支出有所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时财政功能科目有所调整,减少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36.9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相应减少。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72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没有增减变动。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33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代付,直接支付至相关部门,款项未下拨至本部门。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56万元,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没有增减变动。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1248.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相应减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95万元,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没有增减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7.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任务;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外事出访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07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环卫中心车辆属专用用车,运行费用未计入公务车运行费中,记入了各项业务的运营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级为事业单位,按照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1.11万元,用于开展党建业务培训等;人数0人;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2.3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7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垃圾运转及处理经费、环卫经费”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87.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合理使用资金,坚持厉行节约;确保了财政业务顺畅,确保了数据安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垃圾运转及处理经费、环卫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为优秀。2022年本单位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从整体上看我中心城区垃圾转运及处理项目、环卫经费项目支出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本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本区生活环境,对本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具大的促进作用,综合评价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评价标准,城管大队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顺利,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0分,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从整体上看项目目标内容明确,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一并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一、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十六、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十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十九、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二十、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二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三、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四、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二十五、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二十六、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二十七、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二十八、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二十九、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三十、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三十一、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三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十三、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