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住房保障中心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 君山区住建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43060018112/2022-2037787 发布机构 君山区人民政府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2-08-12 09:41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住房保障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为城镇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开展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分配,对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复核和备案,对社会保障性住房产权、产籍、腾退、收购、处置、交易和物业管理等实施情况进行监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君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财务室、农村危改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君山区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市君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决算仅含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因单位转换后四舍五入,尾数可能略有出入)

  第三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住房保障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由于决算编制时金额明细到了“分”,而公开表格显示和公开文档取数只到了“万元”,可能导致0.01的尾数差异)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34.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32万元,下降22.65%,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住房保障类项目支出减少,本年无新项目拨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34.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2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3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16万元,占70.89%;项目支出39.07万元,占29.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34.23万元,比上年减少39.32万元,下降22.65%,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住房保障类项目支出减少,本年无新项目拨款;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4.23万元,比上年减少39.32万元,比上年下降22.65%,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租房租金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2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32万元,下降22.65%,主要是因为2021年公租房租金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4万元,占4.65%;卫生健康支出2.06万元,占1.53%;城乡社区支出82.85万元,占61.72%;住房保障(类)支出43.08万元,占32.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7.6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新洲、松湖廉租房小区维修支出和危房改造支出减少。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21年未发生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78万元,支出决算为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实际支出有所调整。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年中调整预算1.92万元。

  (4)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伤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实际支出有所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3.23万元(含非税收入100万元),支出决算为8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新洲、松湖廉租房小区维修支出和危房改造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9.0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共租赁房住房项目。

  2、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3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际项目与预算项目有所调整。

  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59万元,支出决算为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实际支出有所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2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6.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7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5.7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任务;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外事出访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务活动减少,公务接待批次相应减少,另一方面是本部门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3万元,下降88.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相应减少且本部门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实际发生数一致,保持一致的原因:未单独开通公务用车平台,和局机关并入使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4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3人次,主要是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有公函的国内公务活动用餐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岳阳市君山区住房保障中心为事业单位,按照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人数0人;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岳阳市君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岳君财发[2022]39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按时完成并上报了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中心以为城镇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为一个基本点,以民生和住房安全为两抓手,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021年君山区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总计发放了1144户,金额2212040元;二、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取。完成松湖小区、新洲小区房租收取工作,2021年租金入库40.34万元;三、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摸排包含易返贫致贫户,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在内的农村房屋安全状况,完成危房改造32户;四、农村安全隐患排查。2021年全区累计共完成41694户房屋排查,排查鉴定存在风险房屋373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保障住房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合理使用资金,坚持厉行节约;二是确保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及时维护。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顺利,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住房保障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住房保障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