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君山区环保分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hbfj/2020-1693661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10-01 公开日期 2020-04-23 01:31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环境保护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全市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县市区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市内长江流域、洞庭湖流域等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任务。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审核审批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核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做好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全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核和日常监督。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市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11)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环保系统共有干部职工332人,其中在职人数248人,离退人员84人;核定行政编制31名,实有人数37名,核定事业编制227名,实有人数211人,大专以上学历占90%。局内设办公室(信访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水环境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环境监测和科技标准科、法制宣传科、行政审批办(环境影响评价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核与辐射管理科、大气环境管理科、土壤环境管理科12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委、机关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下设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中心、环境信息中心、固体废物服务站、排污权服务中心5个二级机构;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经开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和城陵矶新港区分局7个派出机构。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7176.07万元,比上年增加25.19%。总支出6763.69万元,比上年增加8.59%。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是2018年全面实施排污费改税,所有收入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保障;支出增加的主要因素是排污权平台建设、环境监察一体化、污染源监控平台等能力建设项目及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污染源普查等,支出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717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82.37万元,比上年增加22.2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是2018年全面实施排污费改税,所有收入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保障;其他收入893.70万元,比上年增加50.42%。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对派出机构污染源普查等投入较上年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6763.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2万元,占总支出的0.43%。科学技术支出0.38万元,占总支出的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98万元,占总支出的4.05%;节能环保支出6460.12万元,占总支出的95.51%。比上年增加13.42%。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排污权平台建设、环境监察一体化、污染源监控平台等能力建设项目及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污染源普查等,支出相应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6282.37万元,比上年增加22.29%,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5876.88万元,比上年增加6.3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科学技术支出0.38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98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节能环保支出5573.3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3%。

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是2018年全面实施排污费改税,所有收入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保障;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排污权平台建设、环境监察一体化、污染源监控平台等能力建设项目及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污染源普查等,支出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876.88万元,占总支出86.89%,比上年增加6.31%。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是排污权平台建设、环境监察一体化、污染源监控平台等能力建设项目及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污染源普查等,支出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0.50%。科学技术支出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4.67%;节能环保支出5573.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94.8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14.84万元,决算数为2418.93万元,增加33.28%,主要原因是由于考核绩效奖、综治奖的发放等未纳入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6102.57万元,决算数为2791.80万元,减少54.25%,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资本性支出、对企业的补助等支出预算在此列支,二是由于环境信息建设项目、土壤治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等项目经费结转到2019年,三是由于南湖水环境治理资金、医疗废物处置补贴经费、污染源治理补助及排污权指标回购等预算直接拨付外单位,没有拨付我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年初预算数为8.26万元,决算数为84.23万元,主要原因是抚恤金等年中追加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4699.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9.9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18.93万元,比上年减少7.77%;主要原因是医疗费的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1928.30万元,比上年减少29.62%,主要原因是环保督察租车费用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23万元,比上年减少13.33%;其他资本性支出132.89万元,比上年增加93.97%;对企业的补助135万元,上年无此支出,主要原因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相关经费拨入农委等相关单位。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506.4万元,决算数为138.8万元,减少72.59%。其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83.9万元,决算数为33.59万元,减少88.1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八九九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214.5万元,决算数为99.01万元,减少53.84%,主要原因是环保督察租车费用减少;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6.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政府安排了环境污染治理出国访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于2019年才完成政府采购手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99.01万元,较上年减少38.87%,主要原因是环保督察租车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3.59万元,较上年减少73.0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八九九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而减少;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6.2万元,2017年无此支出。主要原因是市政府安排了环境污染治理出国访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99.01万元,较上年减少38.87%,主要原因是环保督察租车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3.59万元,较上年减少73.02%,(公务接待300余批次6000余人次),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八九九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而减少;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6.2万元,因公出国团组数1组,人数6人,2017年无此支出。主要原因是市政府安排了环境污染治理出国访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按照财政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1-11月绩效跟踪评价,提交了2018年度绩效评价报告。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重抓污染治理、加强执法监管,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及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社会、环境效益提升显著,具体成绩有:

1.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2018年,全市31个地表水考核断面监测达标率为89.5%,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东洞庭湖7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监测达标率为98.7%,同比提升9个百分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100%。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39,同比改善2.4个百分点;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安全事故,生态环境总体安全。

2.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20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7项,其余3项问题整改到达时序进度要求。351件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全部办结。中办督查交办6项问题已完成整改。中央审计署交办问题和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有序推进,一般问题已立行立改,复杂疑难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挂图作战,强力推进。经过整治,一批历史遗留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环境面貌显著改善。多年形成的违规采砂、违规占用长江岸线,黄盖湖、采桑湖、君山后湖生态破坏、粘土砖窑、危废超期贮存、华容河水质不佳、农村安全饮水覆盖低,环洞庭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欧美黑杨在自然保护区大面积种植等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洞庭湖、长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各级领导同志的肯定。

3.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强力推进碧水保卫战,强化工业污染防治,退出环洞庭湖造纸企业33家,狠抓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辖区水域168艘“僵尸船”全部处置完毕。督促开展城区污水收集处理建设暨黑臭水体治理。开展沿江环湖生态修复,港口码头复绿42.3万平方米。摸排全市矮围203处57.69万亩,已基本拆除到位。强力推进蓝天保卫战。大力削减工业污染,对44台燃煤锅炉进行了整治。对全市石化、印刷、家具、表面涂装等涉VOCS行业80家企业进行了整治。淘汰中心城区高排放公交车111辆,注销老旧车840辆;对全市391家加油站、8个成品油库实施了油气回收改造。督促开展了扬尘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强力推进净土保卫战。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开展土壤污染治理项目8个。全面开展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考核工作,检查企业240余家。全面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 16个问题全面完成整改。督促全面完成了畜禽养殖场的退养工作。全年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100个,新建乡镇垃圾中转站86座,新建、改造1476个村垃圾收集点。

4.环境监管与执法全面加强。强力开展“环湖利剑”等行动,2018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59起,立案数稳居全省第二。对全市15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日常监督管理,完成32枚放射源收贮备案和转让工作。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对纳入调查名录的5792家单位逐一进行了上门调查和数据录入、审核。

5.保障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大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成市本级审批项目127个;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大幅缩减审批时限;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办理各类环境信访件1904件,办结率98.3%;编制各类监测报告(报表)341份;4次参加生态环境部监测网实验室能力考核,全部优秀,被国家总站通报表扬;开展排污权交易,新增企业排污权交易111笔,交易金额达3138.54万元。加大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收缴力度,实缴811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1.80万元,比2017 年增加141.1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及劳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9.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3.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6.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9.7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 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附件:2018年度岳阳市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