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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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60018112/2019-1494318 发布机构 君山区 信息状态
文 号 君政发〔2019〕1号 统一登记号 JSDR-2019-00002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效日期 2019-03-20 失效日期 2024-03-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水产养殖场、芦苇总场,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电子商务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产业快速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50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岳政发〔2017〕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坚持依靠改革创新驱动,紧紧围绕“打造洞庭生态明珠、建设现代滨江新区”战略目标,以“十三五”规划为主线,主动适应新模式,积极引领新常态,以“政策扶持、管理创新、服务主动”为抓手,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

二、发展目标

发挥电子商务在拓市场、扩内需、促转型中的积极作用,力争到2021年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支撑体系、技术服务和推广应用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电子商务年交易总额5亿元以上。全区城镇乡村实现电商服务站、邮政及其他快递服务点全覆盖,电子商务在君山经济社会各领域得到普遍应用。高标准建好君山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园,一到两年创建湖南省创业孵化基地、湖南省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力争三到五年建成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三、发展重点

(一)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创新创业。

1.壮大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本土电子商务品牌企业,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2.加强金融服务。引导银行机构围绕资金链、产业链和物流链,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量身定制金融服务,开发个性化专属金融产品。鼓励境外投资者新设或增资电子商务企业。在全区开展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融合共建工作。

3.营造创业氛围。降低电子商务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建立开放、公平、健康的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秩序。积极推进君山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园,指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对入驻电子商务企业较为集中的基地、园区,鼓励、支持共同创建市、省、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商创业培训,培育精通电子商务的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二)注重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对在我区注册设立服务中心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或者我区自建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首次实现年进出口销售额100万美元以上的,每100万美元给予5万元人民币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三)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1.完善电商服务网络体系。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利用“万村千乡”市场网络,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环境。进一步引导农村淘宝、邮乐购、供销e家等国内大型电商平台和58农服、乐村淘、厂家网等专业性强的农村电商服务企业,为本地农产品提供农产品包装与设计、策划与营销服务,助推农产品进城。结合供销社综合改革惠农服务体系建设,整合邮政、金融等职能,加快完善区级电商服务中心、乡镇、村级服务站(点)功能建设。鼓励电商企业或个人参与镇村级服务体系建设,对符合示范标准的村级电商服务站(农村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建设标准见附件)且网上销售本地(区内)农产品年销售额达到30万元、60万元、120万元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的资金支持。

2.支持电商产业扶贫。鼓励电商企业开展“一企一村一户”行业扶贫活动。对在电商扶贫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产品资源并进行网销运营、利用线上线下模式销售农产品、组织电商扶贫培训等,为我区电商产业扶贫做出贡献,并被评为“电商扶贫先进企业”的电子商务企业,经区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每年给予1~3万元奖励。

(四)促进区域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1.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和重大项目建设。对全区电子商务产业创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电子商务相关建设项目,以及省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区内投资注册、运营等相关项目或设立全国性总部、区域性总部的,采取“一事一议”奖补政策,与区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的电商企业,享受的扶持政策按合作协议条款执行。

2.促进服务平台建设。对开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建设独立的垂直性电子商务行业平台、创新电商模式以及建设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电子商务项目给予补助。

(1)对智慧君山商务平台等本区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会员数突破300个、500个、1000个,且入驻企业会员比例达10%以上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2)对在我区注册成立的实际运营一年以上的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集仓储、商超、代发货、物流配送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办公和经营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为全区网商提供产品展示、信息收集、代发货、代仓储、代运营、电商策划、电商培训等服务的综合性地方特色产品网销平台,经区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3)鼓励在京东、淘宝网、供销e家、乐村淘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上开设运营君山特色馆。对君山特色馆有20家以上企业产品入驻,稳定运营6个月以上,且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建设运营主体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年网络零售额3000万元以上且每年销售额增长30%以上的君山特色馆,3年内每年再给予5万元的宣传推广费补助。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市场监管部门遵循教育引导为主的原则,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引导电商市场健康发展。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督促检查追溯企业工作开展情况,为农业生产主体追溯系统应用、主体信息上传等提供技术指导和农残速测培训等服务。在我区依法注册登记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近5年来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均可向农业部门提交申请,农业部门会同财政、商务粮食部门对申报企业质量安全状况等进行风险排查,通过审核后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由农业部门分配追溯平台客户端管理权限和设备,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需自备农兽药残留速测仪器和检测试剂。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实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上报检测数据等信息,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每年底,对纳入溯源平台管理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可向农业部门申报,由农业部门会同财政、商务粮食部门就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平台运行情况等进行验收,达到标准的追溯企业根据企业规模给予0.5~2万元/年的补贴,该项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5万元。

4.着力发展旅游电商。结合君山发展定位,依托君山优质旅游景点,整合周边优势旅游资源入驻第三方旅游平台。支持本地景区酒店、旅行社等创新旅游营销模式,通过网络新媒体进行宣传推广。推进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开展网上票务、酒店、餐饮、休闲等预定业务。建设本地特色旅游商品网购平台,将传统旅游和现代网络营销紧密结合,实现传统旅游到信息化旅游的转变。支持各镇(街道)、场充分挖掘本地乡村旅游资源,引进省内外知名旅游电商平台进行旅游品牌推广,带动当地农特产品销售,促进农民就业增收。通过智慧君山商务平台预订君山内景区门票,每个景区门票比现场买票优惠10%。

(五)构建快递物流网络体系。以邮政为牵头企业,推动电商物流、快递协会建设。合理引导调配区内现有物流配送资源,完善区、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对我区境内注册的快递企业,实行君山农产品上行包裹资费补助快递费1元/件,期限为3年。对快递企业在村级开设的代办点(收、投),采用“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对年度电子网络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本地初级农产品占企业总销售额的50%以上的企业按销售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六)发挥电子商务协会引领作用。发挥电子商务相关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行业自律、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引导电商从业人员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提升以及职业道德常态化,支持以协会带动本地电子商务企业之间的人才交流与培养;组织企业抱团参加省内外系列电子商务展销活动;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大赛、创业沙龙、宣传推广等活动;引进专业机构对我区电子商务产业现状进行分析,为产业发展、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对吸纳会员超过150家,且有效组织开展与电商相关活动的协会组织,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贴;协会在运营、监督、自律、服务等方面成效较好,被市、省评为优秀行业协会的另行补助1万元、2万元的工作经费。对我区电子商务企业被评为省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等称号的分别配套奖励5万元、1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君山区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商粮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供销联社、区文体旅游局、区电视台、团区委、区妇联、公安分局、国土资源分局、区食药监管局、工商分局、邮政分公司、移动分公司、电信分公司、各镇(街道)、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粮局,主任由区商粮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设1名专职副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动。切实加强商务主管部门对电子商务的宏观指导,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全区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制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全区电子商务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着力推进我区电子商务各项重点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设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扶持和引导全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支持对象为在本区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应用企业、平台企业和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单位。对为我区获得“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电商扶贫先进县”等荣誉作出主要贡献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鼓励和支持电商企业向上争取财政扶持政策。

五、附则

(一)本意见扶持对象是指在君山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商务企业或社会团体。

(二)企业当年度同一事项上可享受上述多项扶持政策的,就高申报一项。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或参照同一补助考核依据的项目,区级各项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对项目实施年度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对企业和经营者发生制售假、侵权、欺诈、非法集资、商业贿赂、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享受本政策资格;对发现以虚假手段骗取奖补资金的,依法予以追回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意见扶持政策在区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限额内执行,专项资金申报具体办法由区商务粮食局和区财政局另行制定。

(五)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实施办法由电子商务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订。

 

附件点击下载:君山区农村电商服务站示范建设标准.docx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