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义务教育

教育资助政策(2024)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教育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入幼儿园就托(不含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教机构),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入园补助,在园就读年龄原则上为 3-6 周岁,补助年限不超过3年。

2、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困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寄宿生小学每人每年1250元,初中每人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小学每人每年625元,初中每人每年750元。

3、高中教育:对在校在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与国家助学金补助。资助标准平均为每人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分三档确定(一档每人每年3000元,二档每人每年2000元,三档每人每年1000元)。现阶段政策规定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读的原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残疾、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一享受每人每年3000的一档国家助学金,同时免教材费,减免每人每期8001000元的学杂费(普通高中800元,省示范性高中1000元)。

4、中职教育:对中职学校在校在籍的所有农村学生、涉农专业的城市学生、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非涉农城市学生(艺术类除外)免学费,每人每年24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一、二年级学生给予助学金补助,每人每年2000元。

5、高等教育: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享受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由就读学校负责评选与实施。君山区负责实施的补助及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大学新生的滋蕙计划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种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发放的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或担保,由学生和家长共同申请,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负责办理,每人每学年可申请贷款金额:大专、本科学生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5000元,在校期间不计利息,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学生管理 二级事项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公开主体 君山区教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