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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黄知园 |
| 写信时间: | 2013-08-31 19:34:56 |
首先,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回复如下:
公路限速值是在设计时就确定了的。公路建成后在通过验收通车前,相关交通标志标线都已完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辖区已正式通车的道路负责交通安全管理,但无权对已投入使用的道路变更限速值。您来信中提到的路段属南湖大队管辖。鉴于该路段近年来交通事故频发,已死亡多人,超速行车已严重威胁到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南湖大队根据周边群众的强烈要求,重新在该路段进行移动测速,以遏制事故。在测速工作开展前,南湖大队已多次在现场查看,相关限速标志和测速警示标志都齐全。|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 回信时间: | 2013-09-06 10:02:13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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