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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张华 |
| 写信时间: | 2013-08-28 17:28:42 |
张华:
您好!
我局收到您的来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南北辅道路灯的问题。步行街南北辅道按照城市道路使用功能属于城市次干道,依据国家《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 2006》中对不同使用功能城市道路采用哪种类型灯杆、灯具的道路照明设施均有明确的规定。我局属路灯管理处根据设计要求于200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在这期间对老化、锈蚀严重的灯具进行了更换,路面亮度、路面照度等综合指标均达到设计标准。来信中所提出的路灯被树枝挡住影响照明效果的问题,目前只能采取适当修剪树枝的方法来提高照明效果,但修剪树枝过多,又影响绿化效果,也会遭到市民的反对。我局将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采取更加科学的方法来解决该问题。
关于步行街人行道等设施相关问题。首先,步行街地下人防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目前还在质量保证期范围内,对于人行道存在破损和缺失等问题,我局曾多次与主管建设的市人防办联系,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其次,因东茅岭步行街相关广场、人行道、地下人行通道、机动车道等市政设施正常维护暂未列入市财政正常维护资金范围内。我局为了方便市民出行,局属市政建设总公司主动多次对步行街的市政设施进行了抢修;至于人行道道板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是因人防建设和市政建设总公司在人行道板维修时采购的材料不一致。
为彻底解决市民反映步行街人行道等市政设施相关问题,我局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市政府进行报告,待批准后,实施全面维修。
感谢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 回复部门: | 市城管局 |
| 回信时间: | 2013-09-05 11:23:39 |
| 满 意 度: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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