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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徐景 |
| 写信时间: | 2013-08-22 19:44:09 |
徐景同志:
您好,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现回复如下。
按照有关规定,城市公交候车亭等相关设施在城市道路建设或提质改造时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同步交付使用。由于52路公交车所经过的部分路段没有配套建设公交候车亭,现有公交车站为条件相对简陋的停靠点,有待今后统一规划和建设。
特此回复。
| 回复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 回信时间: | 2013-08-28 17:12:44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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