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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管在哪理都经常看到宠物狗、流浪狗特别多,有的一个人带几条狗,真的看到都害怕,路面上也有很多狗大便,湖南都市频道就说过不允许带狗进公园,公共场所,就算出来也要带狗连子牵到,晚上汴河街就很多人把狗带入广场,有的还在湖边让狗洗澡。希望在汴河街,步行街,磨姑亭等人多热闹的化共场所,禁止带入宠物狗、流浪狗,强烈要求盛市长成立一支管狗执法队(或者城管也可有这权利)在公共场所从上午10点一直巡罗到晚上10点,看到狗没有主人用绳子牵到的就没收,或从重处罚,我相信会很快得到控制的。如果他们愿意养狗就让他们多交些管理费,将这些钱捐给一些条件差,上不起学,吃不起饭的作孽的人。
| 写 信 人: | 李婷 |
| 写信时间: | 2013-07-31 14:22:41 |
李婷女士:
您好!
我局收到您的来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对于犬类管理,市政府于2003年成立了“两禁办”(城区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和禁止饲养犬类动物办公室),公安、工商、消防、畜牧水产、环保、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取得一定的效果。后因多种原因,“两禁办”解散了。
宠物狗进入公共场所、流浪狗四处撒野,确实给市民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根据《岳阳市犬类动物管理办法》第四条: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犬类动物管理;公安、城管、工商、卫生、环卫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犬类动物管理工作。《湖南省狂犬病预防控制方案》规定: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养犬的管理和狂犬、野犬的捕杀等工作;畜牧兽医部门协作做好无证犬只、城市散养犬只捕杀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城市养犬的审批及违章养犬的处理,负责捕杀狂犬、野犬。根据以上法规和依法行政的原则,成立管狗执法队的工作不应由城管部门负责。
感谢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 回复部门: | 市城管局 |
| 回信时间: | 2013-08-02 12:08:19 |
| 满 意 度: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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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婷女士:
| 回复部门: | 市畜牧水产局 |
| 回信时间: | 2013-08-06 09:09:28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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