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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刘辉 |
| 写信时间: | 2013-06-20 19:18:09 |
刘先生:
您好!经查,岳阳到长岭头全程18公里,核定票价4元/人次。该线路车未经物价部门批准,擅自将票价由4元/人次提高至5元/人次。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路车将票价恢复至4元/人次,并将多收价款退还给乘客,对该线路车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该路线车负责人表示服从我局处理意见,以后在营运中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票价售票,不再违反价格政策规定。
信中所反映车次少、等车时间长、超载不安全,将营运线路改为公交线路的情况,不在我局管理范围,我局将根据信中反映情况转交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 回复部门: | 市发改委 |
| 回信时间: | 2013-06-28 15:20:21 |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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