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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尹勤龙 |
| 写信时间: | 2013-06-20 14:25:46 |
尹勤龙网友:
您好!您在《市长信箱》中反映的问题,三市镇政府收到信访件后,于6月25日派员前往实地调查:
1、该信反映中沙村委会借山造林一事属实,具体情况如下:2013年4月23日,中沙村召开党员、组长代表会,决定对村级集体所有的杉木基地实价招标拍卖,所得利润分红20%给原山主。间伐后该山归还原山主管理,4月底,中沙村召开拍卖会,中标价为16.7万元,该款设立专账,由中沙村吴波兰(县人大代表)管帐,现已按合同要求首付5万元。由于几户山主的界线及面积需进行实地勘界,中沙村工作被动,到镇上介入调查时,未能实地勘界定面积,分红也未实现,调查组已责令中沙村在7月10日前分红到户,同时对2009年国外松一块售出所得3万元一并加入分红。
2、该信反映直补资金村干部私吞一事,经查,中沙已按国家政策全额打卡发放,不存在私吞一事。
3、该信反映电改的问题,经查中沙村电改于2006年开始筹划,于2006年和2007年每表收500元,收入127900元,另本村新春茶话会,老板捐款20900元,共计收入148800元,支出126612.5元,结余22188元。该账已于2011年5月24日公布到户。结余款项用于电改后期开支,并已全部入村账,不存在私吞。
4、该信反映电改不合格一事,经查该村电改完全按电力部门设计进行施工,且已通过验收,电杆的高矮及线径符合设计标准。
三市镇政府
2013年7月1日
| 回复部门: | 平江县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3-07-02 08:39:34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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