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许市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部署要求,全面推动许市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根基
许市镇党委政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理论的重要举措,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紧迫感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一是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许市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通过党政班子会议、如法网学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让广大干群牢固树立忠诚执法、自觉守法的政治觉悟。2024年,抓实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书记讲党课34次,屋场恳谈会、微党课、“居民夜话”等多形式宣讲175场,覆盖党员群众3500余人次。
(二)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服务效能
许市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2024年我镇有2人考取了行政执法资格证,确保执法人员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素养。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健全主动公开目录体系,通过君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栏目及时更新动态信息,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通知公告2条、政策文件2条、统计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主要内容涉及2024年度君山区许市镇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审批名单,全部依法依规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予以答复。强化党建引领,推进“数字乡村”法治化建设,探索打造智慧乡村治理平台,升级“一网通办”,完善“全域感知网”,优化便民服务,提升法治水平。
(三)聚焦综合治理,构建和谐社会
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2024年共处理省长信箱192件、市长信箱13件、12345热线工单360件、接待来访群众件49人次,信访问题处理率100%,群众满意度达98%;全年息访息诉22起,对于无法处理的问题,引导群众走诉讼程序办理4起;大力推行“群英断是非”工作法,从党员、乡贤、退伍军人等中选出200余名“群英”,结合“片组邻”三长摸排问题线索42条、解决群众诉求132条,提供“微服务”6464件。2024年许市镇派出所总接处警255起,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7起,立案17起,破案10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人;受理行政案件43起,其中办理完结38起,结案率88.3%,行政处罚22人,其中执行行政拘留13人;镇司法所全年接待居民法律咨询并调解40人次,调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3起,未发生民转刑及民转访事件。加强平安法治建设,2024年组织镇、村干部进行综治巡逻走访8464户。
(四)深化法制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建立法律学习宣传常态化机制,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禁毒宣传日”等为契机进行普法宣传,着力推进法律知识进校园、进村(社区),联合君山区禁毒大队在许市镇中心小学开展“全民参与禁毒 共建无毒君山”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利剑护蕾 雷霆行动”,对144名留守儿童、112名困境儿童、42名单亲家庭儿童开展走访与法律宣教;2024年通过屋场恳谈、集中宣讲及入户走访等方式共计发放各类平安法治宣传资料2.8万余份,悬挂横幅200余条;推进完成全镇各单位广播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电信网络诈骗等知识宣传,切实增强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法治建设存在问题
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各项任务得到较好落实,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在工作过程中,行政执法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与协调,在处理较为复杂的基层矛盾时容易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难以形成合力,执法效率不高;二是部分群众法治素养不足,对于法律知识和政策缺乏了解,法治观念淡薄,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习惯于自行解决或选择频繁上访、闹事等极端行为;三是执法力量薄弱,拥有执法资格证人数较少,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
三、后段工作打算
(一)做好普法宣传,念好“紧箍咒”。坚持法治与实践深度融合,挖掘多样化的法制宣传手段,广泛利用“村村通”、宣传栏、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普法教育。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内容上抓住关联性、突出针对性,把事关人民群众权利义务、事关基层社会稳定和农民日常生产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深入宣讲。
(二)加强队伍建设,筑牢“生力军”。灵活运用“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加大对于基层调解员的培养和选拔,把有一定法律知识、德才兼备、为人公道的人培养选拔到调解队伍中来,更好发挥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有效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三)倾听群众诉求,锁定“靶向标”。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及时纠偏不合法的执法行为,监督惩处不严格的执法人员,提高执法的质量和效能。
(四)运用现代技术,织密“安全网”。通过“智慧城市全域感知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实现智能化监管,推动源头治理,提高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