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君山区人民法院是国家法律审判机关,主要职责是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二、单位构成:政治部、办公室、行政室、司法技术室、执行局、许市法庭、钱粮湖法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庭、法警大队。
三、部门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2016年收入预算546.3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46.3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支出预算546.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8.7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8.62万元;项目支出249万元。
四、一般预算拨款(补助)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46.3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97.32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49万元,是指我院为完成专项业务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办案费、人民陪审员经费、装备费等专项支出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6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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