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
君山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我院的职责为: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它重大犯罪案件立案侦查,依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承办上级检察院交办以及其他应由君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抓好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
二、单位构成
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1个职能机构
办公室(加挂检务督查室牌子)
政治部
侦察监督室
公诉室(加挂案件管理中心牌子)
反贪污贿赂局
反渎职侵权局(加挂职务犯罪预防室牌子)
监所检察室
民事行政检察室
控告申诉检察室(加挂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牌子)
司法警察大队
行政装备与财务室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公开01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岳阳市君山区检察院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5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本年度收入总计659.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02万元。本年度支出总计65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05万元,项目支出144.96万元。
2、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本年度基本支出514.05万元,系保障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和人员支出,包括水电、邮电、差旅费及工资津补贴等。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33.9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0.09万元;
(2)本年度项目支出144.96万元,其中:信访事务5.56万元,其它税收事务支出20万元,其它检察支出119.4万元。
3、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5.81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31.27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具体项目为:公务接待费支出21.61万元,比预算减少2.69万元,降低11%,公务接待共361批2113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34.2万元,比预算减少28.58万元。
点击下载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