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2544/2026-2373902
  • 发布机构:区科技和工信局
  • 生成日期:2026-04-24 11:11:41
  • 公开日期:2026-04-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君山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来源:君山区科工局   日期: 2026-04-24
浏览量: 1 | | | |

  附件

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填报单位(盖章):君山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序号

检查事项

实施依据

检查对象或抽查对象(含范围、数量或比例)

检查

内容(项目)

拟实施

检查时

检查

方式

检查事项

类型

年度检

查频次

承办机构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 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备注

填写说明:

1.检查事项、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栏原则上应与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其中,“实施依据”栏需列明以下内容:①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含规章令号);②具体条、款、项、目;③引用相关条文原文。

2.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的触发式行政检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计划。

3.“检查方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列为非现场检查的事项,在“备注”栏注明“无扰检查”。

4.“检查对象”应列明具体检查对象名单,或者精准描述抽查对象具体范围、数量或者比例,并在“备注”栏明确本项检查是否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5.“检查事项类型”填写“重点检查事项”或者“一般检查事项”。

6.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本表应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由制定机关15日内在“湖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涉企行政检查”专栏公示。

7.各单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道一致后,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或者以附件形式补充明确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