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我市2案例入选全国供销总社典型经验

重视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广大小农户稳产增收,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是供销合作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发〔2015〕11 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近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印发供销合作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经验的通知,总结提炼了一批供销合作社领办农民合作社的典型案例,湖南省共有3个案例入选,分别为汨罗市罗江镇供销社、岳阳市信用合作、长沙县路口供销社,其中我市入选的2个案例如下:
案例一
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一些基层社通过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或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建服务主体、共同实施项目,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建立组织和经济上的联结,进而将其发展为基层社社员,解决了基层社一家一户发展农民社员沟通成本高、协调难度大的问题。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联合科龙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共同出资组建罗江镇供销合作社,将专业合作社的64 名农民成员发展为基层社社员,基层社建成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社员提供无人机飞防、稻谷烘干销售等农业社会化服务。
案例二
提供金融信贷信息服务。近年来,在总社带动下,各级供销合作社审慎稳妥开展金融服务,有30 个省级社与金融机构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利用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广泛承接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授信服务。
湖南省岳阳市供销合作社2018 年建立社担银企四方合作模式,县级社收集基层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需求和经营信息,市社所属信息服务公司前置审查把关,市社出具推荐函,农担公司见函即担,银行见担即贷,累计为126 个农民专业合作社、49 个家庭农场、249个种养殖大户和42 个涉农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6.3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