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指示精神,尽力减少洗涤用品对水环境的污染,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局战略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洗涤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战略部署,立足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扎实开展洗涤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减少洗涤用品对江河湖泊水环境的污染,守护好一江碧水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取缔辖区内制售假冒伪劣高含磷洗涤用品窝点,大力倡导使用无磷洗涤用品,对重点行业实行“靶向整治”,尽力减少含磷洗涤用品对江河湖泊水环境的污染,共同守护好一江碧水。
本方案所称洗涤用品,是指洗衣粉、皂粉、洗衣膏、液体洗涤剂、工业用净洗剂以及其他洗涤辅料等产品;无磷洗涤用品,是指五氧化二磷总含量小于1.1%的洗涤用品;含磷洗涤用品,是指五氧化二磷总含量大于等于1.1%的洗涤用品。
三、组织机构
成立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洗涤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区局局长颜爱军任组长,副局长熊拥军、付罗荣、陈佳航任副组长,消保股、质监股、法规股、消保股、食品经营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产品质量标准计量股,季学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5月13日-6月13日)
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洗涤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迅速动员安排部署。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针对本辖区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措施。充分利用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营造专项整治行动舆论氛围,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6月13日-10月31日)
1、加强制售单位监管。对本辖区内的洗涤用品生产企业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洗涤用品的小作坊。对本辖区内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宾馆、专门洗涤公司、等重点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日常执法监管,禁止销售含磷洗涤用品。对餐饮、洗车、洗衣门店现场抽样,重点检查经营和使用散装“三无”高磷洗涤用品的违法行为。督促、指导经营户建立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促使经营者对高含磷洗涤用品不进、不存、不销、不用,鼓励其使用低磷或无磷洗涤用品,杜绝不合格洗涤用品流入市场。
2.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12315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调处洗涤用品投诉,根据投诉追根溯源,将案件移交给上述三个牵头单位,查找违法行为线索,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3、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禁磷的重要意义引导消费者自觉购买、使用无磷洗涤用品,提升消费者绿色消费意识,减少含磷洗涤用品对江河湖泊水环境的污染、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10月31日-11月30日)
各牵头机构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配合,将此次洗涤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取得的成效等进行全面总结,并将书面工作总结11月30日前报产品质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