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jsqsyj/2026-2373441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2026-03-04 10:03:13
  • 公开日期:2026-03-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 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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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纪念第4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2026年“优化消费环境 提升消费品质”消费维权年主题,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区局、区消保委决定于3月13日举行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优化消费环境 提升消费品质———纪念第4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二、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及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优化消费环境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完善维权机制,提升消费信心,助力释放消费潜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时间和地点

  主会场:

  时间:2026年3月13日上午9:30-11:30

  地点: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家宁城市广场

  分会场:

  各市场监管所、分会在各自辖区内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君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君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协办单位:君山区家宁城市广场

  五、参加人员

  1、领导:3月13日邀请区政府副区长张洁参加。

  2、区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主会场活动。

  3、宣传咨询台单位:君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移动、电信、联通、电业、天然气、自来水公司及放心消费创建企业等。

  4、市执法支队君山大队:全体人员参加主会场活动。

  5、柳林洲市场监管所:除留一名值班人员外,全部参加主会场活动。

  六、分工安排

  (一)消保股负责活动现场布置,督促各项筹备工作到位和落实,邀请相关单位参加活动,组织相关单位布展及展板制作,活动背景墙及展板的布置,与活动场地主管方衔接及放心消费创建企业代表联络。

  (二)办公室负责新闻媒体的协调联络和宣传报道、摄影摄像。

  (三)人事股负责区局宣传咨询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

  (四)消保股安排2人负责受理现场消费者投诉,做好投诉登记,及时录入12315投诉系统。

  (五)财务股负责活动经费支持。

  六、有关要求

  1、消保股负责宣传展板制作,其他有制作展板需求的股室也可与消保股联系,所有展板内容于3月9日前将电子档交消保股统一制作。

  2、参加活动人员着春秋制服系领带。

  3、3月13日8:50,区局及君山执法大队参加人员到达活动地点。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