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第4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2026年“优化消费环境 提升消费品质”消费维权年主题,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区局、区消保委决定于3月13日举行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优化消费环境 提升消费品质———纪念第4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二、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及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优化消费环境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完善维权机制,提升消费信心,助力释放消费潜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时间和地点
主会场:
时间:2026年3月13日上午9:30-11:30
地点: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家宁城市广场
分会场:
各市场监管所、分会在各自辖区内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君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君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协办单位:君山区家宁城市广场
五、参加人员
1、领导:3月13日邀请区政府副区长张洁参加。
2、区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主会场活动。
3、宣传咨询台单位:君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移动、电信、联通、电业、天然气、自来水公司及放心消费创建企业等。
4、市执法支队君山大队:全体人员参加主会场活动。
5、柳林洲市场监管所:除留一名值班人员外,全部参加主会场活动。
六、分工安排
(一)消保股负责活动现场布置,督促各项筹备工作到位和落实,邀请相关单位参加活动,组织相关单位布展及展板制作,活动背景墙及展板的布置,与活动场地主管方衔接及放心消费创建企业代表联络。
(二)办公室负责新闻媒体的协调联络和宣传报道、摄影摄像。
(三)人事股负责区局宣传咨询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
(四)消保股安排2人负责受理现场消费者投诉,做好投诉登记,及时录入12315投诉系统。
(五)财务股负责活动经费支持。
六、有关要求
1、消保股负责宣传展板制作,其他有制作展板需求的股室也可与消保股联系,所有展板内容于3月9日前将电子档交消保股统一制作。
2、参加活动人员着春秋制服系领带。
3、3月13日8:50,区局及君山执法大队参加人员到达活动地点。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