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18112/2020-1748668
  • 发布机构:君山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20-07-16 10:24:12
  • 公开日期:2020-07-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废止《君山区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君山区发改局   日期: 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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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场,区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为5年,但是,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2年。部署阶段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明确规定失效日期”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通报全省招投标制度清理复核结果的通知》(相发改法规〔2016〕816号)文件的规定,我区《君山区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君政办发〔2018〕11号)文件已自然失效,不再继续执行。

岳阳市君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