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君山区争资争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因时因势把握“十五五”时期更加有力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支持政策落地见效,全力抓好2026年争资争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6年争资争项工作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力争各项工作份额都占到全省10%以上、名次排进全省前二”争先创优目标,抢抓国家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机遇,全力争取转移支付资金,稳步实现2026年全区争取财政性资金目标25亿元以上。目标视上级投入政策动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二、重点任务
(一)抓好政策研判。各级各单位要深入研究、主动跟进,用好各类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力争在国家、省的“大盘子”中争取更多份额,把各类机遇最大程度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实效;做好中央、省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投向分析,常态化开展政策培训,切实提高争资争项业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络、有效衔接,及时掌握政策取向、资金投向和申报时间节点,寻求业务指导,全程跟踪申报。
(二)抓好项目谋划。持续实施“项目大谋划、谋划大项目”行动,抢抓中央投资重点布局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绿色转型、区域协调及民生保障等领域的重大政策机遇,做实项目前期、提升项目质效,谋划储备申报一批投资效益好、拉动效果强、命中率高的好项目和大项目,建立动态争资项目储备库。围绕“十五五”储备项目,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重点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积极争取地方建设发展迫切需要的项目,特别是能减轻地方财政负担、可转换为财力统筹使用的项目,慎重选择社会经济效益不明显、地方配套负担重的项目。
(三)抓好重点攻坚。加大重点领域资金争取力度,确保争取到位的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项目类资金占全市10%以上。2026年国家层面将继续推进一批试点和行动,在财政政策、资金和项目上予以支持。立足于区情,我们应将2026年争资争项重点放在城乡建设、民生福祉与社会领域,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对接沟通、申报项目和争取资金。
(四)抓好保障服务。发改和财政部门要指导各单位做好项目的包装、储备和申报,加快前期工作,建立“滚动开发、动态储备”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强要素保障,为项目申报和开工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踪协调,解决手续办理、要素保障等方面问题。区财政统筹保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的投资项目前期经费。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会商解决争资争项和要素保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五)抓好跟踪问效。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争资争项后半篇文章,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已到位资金,着力提升项目开工率、工程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确保资金管理安全规范有效,确保经得起各级监督检查、不出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领导同志加强指导和督导,带头向上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成立争资争项工作专班,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召集人,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有关单位为成员。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责任,各要素保障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要切实担起工作责任。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争资争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年度争取重大政策、重大试点、重大项目和资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进度安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责任明晰、任务明确。
(二)强化调度督导。建立“不定期调度、定期通报”的工作机制,定期梳理争资争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定期进行会商。各区直单位要及时向联点或分管区级领导汇报争资争项工作推进情况,对自身无法解决或涉及多部门参与事项,及时提请联点或分管区级领导协调,确保工作推进顺畅。坚持日常督导与重点督办相结合,对争资争项工作重视不够、任务完成不达标、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