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上旬和下旬,我区先后遭受两次低温雨雪冰冻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和种植农户造成一定损失,为支持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切实降低灾害损失,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农〔2023〕63号规定,结合我区农业受灾和群众自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灾情情况
2月上旬和下旬的冰冻雨雪天气造成全区农作物受灾面积17.28万亩,倒塌设施大棚6557个,面积为3400.3亩。其中,设施大棚涉及468个主体,预计损失在6550.7万元左右。倒塌单个设施大棚面积20亩以上且损失在10万元以上主体48个,其中20-50亩以上的36个,50-100亩的9个,100-200亩的2个,200亩以上1个。倒塌连栋设施两个,其中蔬菜科技园连栋大棚12667平方米,许市镇横山岭村(秸秆回收中心)2333平方米。
二、救灾资金补助范围及标准
按照《湖南省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资金使用范围,重点对设施大棚受灾及恢复生产和受灾规模种植主体进行补助,结合我区农业救灾资金实际情况,分别制定设施大棚和规模种植补助标准及资金如下:
1、普通果蔬大棚(150万元)
对倒塌面积20亩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进行补助,补助金额150万元。
(1)倒塌面积20-50亩主体36个,每个补助2万元,合计72万元。
(2)倒塌面积50-100亩主体9个,每个补助4万元,合计36万元。
(3)倒塌面积100-200亩主体2个,每个补助6万元,合计12万元。
(4)倒塌面积200亩以上主体1个,每个补助30万元,合计30万元。
2、连栋设施(75万元)
(1)蔬菜科技园连栋大棚倒塌面积12667平方米,补助50万元。
(2)许市镇横山岭村(秸秆回收中心)倒塌面积2333平方米,补助25万元。
3、农作物受损(174万元)
(1)君山区蔬菜科技园受灾面积1000亩,补助30万元。
(2)农科所受灾面积200亩,补助8万元。
(3)腾辉蔬菜专业合作社受灾面积300亩,补助4万元。
(4)绿色洞庭蔬菜专业合作社受灾面积300亩,补助5万元。
(5)许市镇柑桔种植合作社受灾面积300亩,补助7万元。
(6)君山银针茶园受灾面积200亩,补助8万元。
(7)柳林洲镇果蔬种苗受灾面积1200亩,补助20万元。
(8)钱粮湖镇果蔬受灾面积1200亩,补助20万元。
(9)许市镇一村一园果蔬受灾面积1200亩,补助20万元。
(10)广兴洲镇果蔬受灾面积1500亩,补助25万元。
(11)良心堡镇蔬菜种苗大户受灾面积1497亩,补助27万元。
4、渔业(8万元):9户
(1)经济损失20-40万元2户,每户补助1.5万元,合计3万元。
(2)经济损失40万元以上2户,每户补助2万元,合计4万元。
(3)经济损失5-19万元5户,每户补助2千元,合计1万元。
三、资金安排及来源
以上设施大棚倒塌恢复和规模种植主体补助救灾资金共计40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湘财预〔2024〕5号)407万元。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核实灾情。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据实核实灾情,根据核实后的灾情数据和补助资金标准核算每个受灾主体的救灾补助资金总额。
2、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各乡镇、场、公司要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公示环节相关工作,公示内容包括受灾对象名称、受灾程度、救灾补助金额等信息。
3、严格资金兑付。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将资金拨付到乡镇、场、公司。乡镇负责兑付到受灾农户,受灾对象为法人的兑付到法人公户。
4、确保档案资料完善。各乡镇在救灾补助资金兑付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收集整理和完善好相关档案资料,包括受灾对象信息、受灾影像等资料,并报区农业农村局留档1份。
5、强化执纪问责。相关乡镇及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做好面积核实及资金兑付工作,对截留挪用等违纪问题,由区纪委监管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问责。
附件:1.君山区2024年2月上旬、下旬冰冻雨雪农作物大棚倒塌统计表.xls
2.君山区2024年雨雪冰冻灾养殖业受灾情况统计表.xlsx
岳阳市君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