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及民办教育机构:
开展民办教育机构年度办学情况检查是贯彻《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 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 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号)的要求和部署, 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促进我区民 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现就2024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度办学情 况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8日
二、检查对象
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民办教育培 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
三、组织领导
成立2024年度君山区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评估工作领导 小组,由分管副局长周旭同志任组长,民办教育股股长万亿 君同志任副组长,周燃宇、蔡智明、夏静、卜佩云、王世兵、 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民办教育股,王世兵同志 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联络、资料收集、车辆调派和生活 安排等日常工作。
四 、检查依据
《岳阳市民办教育机构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细则(修订稿) 》的通知(岳教体通〔2023〕96号)。《评估细则》附后。
五、时间安排
|
时间 |
12月16日 星期一 |
12月17日 星期二 |
12月18日 星期三 |
|
上 午 |
善一学校、小太阳 幼儿园、星雅艺校、冠艺艺校 |
星池艺校、爱国武校、 柳林苗苗幼儿园、晨光 幼儿园、艺升艺校、音 画艺校、柳毅艺校 |
亮晶晶幼儿园、星星 幼儿园、哺苗幼儿园 |
|
下 午 |
娃哈哈幼儿园、劲博幼儿园、崇庆幼儿园、 一弦艺校、钱粮湖苗苗幼儿园、君雅艺校、星汇艺校 |
贝尔艺校、艺体艺校、 月芽艺校、天天向上幼 儿园、明日之星幼儿园 、君山区中心幼儿园 |
君山中学、江南通信 职校、航空科技职校 |
六 、工作程序
(一)学校自查。各民办教育机构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 本年度办学情况自查。接受年检时必须上交本单位2024年办学 工作总结和自查评估结果(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实地检查。区教育局依照管理职责,于2025年1月上 旬前完成实地检查工作,形成年度检查报告。
(三)评定等次。年检综合得分由两部分组成,年度办学情 况检查占80%,日常管理占20%。日常管理含全年学生和家长的 投诉、区其他职能部门的处罚、购课金额、协会和工会会费 的上缴和参加相关会议、培训的参与率等方面工作的表现。 结果设示范、优秀、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五个等次。95分 以上为示范,85-94分为优秀,70-84分为合格,60-69分为限 期整改,60分以下为不合格。根据检查情况评定年检等次,并 将评定等次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 》的“年度办学情况”记载栏。
(四)结果公示。区教育局于2025年2月下旬通过区政府门 户网站公示并向各镇(街道办事处)场和村(社区)通报30家 民办教育机构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结果。
(五)结果报送。区教育局于2025年3月中旬将《君山区 2024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工作情况通报》报市教体局和省教 育 厅 。
七、评估结果及运用
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结果作为民办教育机构评先评优、奖补 资助和确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区教育局将于2025年3月对 优秀和示范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限期整改单位下达整改
通知书(整改期限6个月),对不合格的单位下达停办通知书并 吊销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八、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核算相关数据的方式,不听取 汇报,不集中反馈,如发现问题现场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
九、工作要求
年检是对民办教育机构年度办学情况的年终考核。今年的 年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中心学校要积极配合年检工作 小组公正准确地完成好年检工作,各民办教育机构要认真做 好迎检工作,迎检资料要按评估细则按顺序分门别类摆放好 。检查组成员必须服从检查组的分工,熟练掌握《年度办学 情况评估细则》的内容及要求,不能出现前松后紧或前紧后 松的情况,不能打感情分、人情分,必须做到“一把尺子量 到底”,严格按照《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细则》从严记分,并于 2025年元月10日前将检查结果和总结交民办教育股。
十 、纪律要求
根据廉洁纪律工作要求,检查组成员不准收受红包、礼物 或土特产等。各受检单位不摆水果、不发香烟、不安排就餐, 否则年检结果降低一个等次。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