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君山区水利局   日期: 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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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工作的通知》(湘水办函〔2024〕149号)文件精神,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组织代拟了《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一文,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如对本《报告》有修改意见,请在截止时间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君山区水利局,并请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传真:0730-8178900;

  电子邮箱:75286209@qq.com;

  附件:《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岳阳市君山区水利局

  2025年11月3日


君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按要求划定君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君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为坡度20至25度特殊地质、25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林地、草地、裸土地,全市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26.70平方公里,涉及天井山林场、许市镇等2个乡镇。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君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

国土面积

占比

天井山林场

96.68

804.67

12.01%

许市镇

30.02

8214.23

0.37%

君山区

126.70

62730

0.20%

 

附件2  君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