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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柳林洲街道
  • 生成日期:2025-04-18 10:46:34
  • 公开日期:2025-04-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印发《柳林洲街道芦苇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柳林洲街道办事处   日期: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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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芦苇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芦苇火灾,保护芦苇资源,减少损失。使芦苇防火工作有序进行,结合我办芦苇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职责

  (一)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防范。项目负责人为芦苇防火工作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生芦苇防火时,按照各施工队的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本社区统一指挥协调,施工队伍参加芦苇火灾的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芦苇火灾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芦苇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芦苇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映,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芦苇火情情况,建立健全精问,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芦苇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芦苇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芦苇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逻,全面监控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三、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居委会或拨打办芦苇防火领导组和片区林业站电话。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办相关领导和办芦苇防火办公室。

  四、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前战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办芦苇扑火应急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办芦苇防火领导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办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芦苇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办芦苇防火领导组及办芦苇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五、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芦苇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办芦苇防火领导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办、村负责,芦苇火警案件由政府负责调查,林业、公安等部门配合案件查明后报指挥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办事处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柳林洲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