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农机站:
现将《柳林洲街道违建墓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5年4月24日
柳林洲街道违建墓地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目的与依据:为加强柳林洲街道辖区内殡葬管理,规范墓地管理秩序,有效遏制违建墓地行为,根据《殡葬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区相关殡葬管理规定,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柳林洲街道行政区域内所有违建墓地的管理与整治。
3.定义:本办法所称违建墓地,是指违反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殡葬管理等法律法规,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建设的墓地。
二、职责分工
1.各村(社区):严格落实违建墓地整治实施主体责任,精准做好违建墓地摸排工作,特别是要精准做好违建墓地占用基本农田及林地摸排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建立巡查台账,及时报送巡查情况。
2.民生事务办:牵头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长效监管等工作。
3.派出所:负责对干扰、破坏、阻碍违建墓地整治工作的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并按照街道违建墓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参与应急处突工作。
4.经济发展办:负责协助村(社区)做好违建墓地占用基本农田及林地摸排情况和整治情况的复核,依法查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林地建造坟墓的行为,督促指导复耕复绿,配合开展监督、检查,参与联合执法行动。
街道违建墓地整治领导小组其他站所按各自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违建墓地排查与认定
1.定期排查:各村(社区)每周组织一次违建墓地排查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墓地进行逐一核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在禁止区域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街道办事处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的联合排查行动,由民生事务办、经济发展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社区排查情况进行复查和抽查。
2.举报受理:设立违建墓地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举报。对接到的举报信息,民生事务办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认定程序:经排查或举报发现的疑似违建墓地,由经济发展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对于认定为违建墓地的,下达《违建墓地认定通知书》,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依据、处理意见。
四、违建墓地整治措施
1.分类处置
教育引导拆除:对于在排查中发现的早期建设、规模较小且当事人愿意配合整改的违建墓地,由村(社区)上门做思想工作,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引导当事人自行拆除并恢复其土地原状。
限期整改:对于经认定违建墓地,由街道办事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强制拆除:对于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在禁止区域建设、拒不配合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违建墓地,由街道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济发展办等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2.生态修复:违建墓地拆除后,由经济发展办会同村(社区)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生态修复方案,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工作。生态修复工作应注重恢复土地原有地貌和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五、长效管理机制
1.加强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和违建墓地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定期组织开展殡葬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深入社区、村组等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建立巡查制度:各村(社区)要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对本村社区范围内的墓地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新增违建墓地行为。民生事务办要加强对村社区巡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巡查不力导致出现新增违建墓地的村社区,报街道纪工委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部门协作联动:民生事务办、经济发展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违建墓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违建墓地整治和管理工作。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柳林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