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阮凯同志任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郑晗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武装干事职务;
刘道同志任民生事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职务;
刘玉麟同志任武装部副部长、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免去其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露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标栋同志任生态事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免去其广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强村公司)负责人职务;
金江蓉同志任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邬磊洋同志任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干事;
袁诗雨同志任党建办专干;
周宏同志任退役军人服务站干事、武装专干;
侯蕙兰同志任生态事务中心干事、镇妇联主席,免去其退役军人服务站干事职务;
谭露同志任村账会计、工会会计;
免去张重铭同志民生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郑果同志生态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徐钟鼎同志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晃同志团委书记、人大秘书、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干事职务。
2026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