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jsqlh/2025-2323187
  • 发布机构:钱粮湖镇
  • 生成日期:2025-05-30 09:46:08
  • 公开日期:2025-05-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调整田长制委员会人员及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钱粮湖镇   日期: 2025-05-30
浏览量: 1 | | | |

各村场、社区、站所:

  为进一步推进田长制工作,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对田长制委员会人员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调整,请各级田长、三员及成员单位认真履职。



  2025年5月21日

  钱粮湖镇田长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田  长:  李朝辉  镇党委书记

  伍艳婷  镇长

  副田长:  夏  胜  镇党委副书记

  潘  鹏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陈  君  人大主席

  李  豹  常务副镇长(兼田长办主任)

  张志鹏  镇纪委书记

  白  超  党委委员

  刘焱碧  党委委员

  马  博  党委委员

  胡  敏  副镇长

  翁行健  副镇长

  委  员:  汤建兵  财政所所长

  戴成龙  镇纪委副书记

  叶朝贵  经济发展办主任(兼田长办副主任)

  张炜淳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兼田长办副主任)

  王文洋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黎宇明  钱粮湖派出所所长

  李智林  采桑湖派出所所长

  柳武奇  钱粮湖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旭东  司法所所长

  徐金辉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谢正华  经管站站长

  镇田长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负责田长制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李豹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叶朝贵、张炜淳同志兼任。

  今后,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村级田长、三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另行文。

  镇田长制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镇纪委: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对工作不力、监管失职失责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启动追责程序,落实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

  党建办:负责做好田长制相关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将村级田长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经济发展办:负责镇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与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区田长制办公室对接。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非农化”问题整治。负责各村在项目前期阶段严格把关,促进项目用地合理选址,不占或少占耕地。

  综合执法大队:作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的执法主体。负责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执法工作及查处违法建设、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等违法占用或者破坏耕地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卫片监督和土地卫片执法,建立土地违法举报奖励制度。

  钱粮湖派出所、采桑湖派出所:负责依法调查、打击涉嫌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及毁坏农田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接收有关成员单位移交涉嫌犯罪的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的案件线索并介入调查。

  钱粮湖自然资源所:协助镇田长办开展耕地保护、“非农化”问题整治、项目前期选址及相关工作的开展,发现耕地违法行为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司法所:积极与上级对接,把耕地保护纳入“八五”普法工作范围。

  财政所:统筹资金保障田长制运行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违规建设生态廊道、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以及在现有耕地上种植油茶、花卉苗木占用耕地等问题整治。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参与做好田长制办公室工作。稳定粮食生产,负责耕地“非粮化”、“大棚房”、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和耕地抛荒问题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水利景观、水利工程破坏耕地问题整治。组织加强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的监管。

  经管站: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和国有农垦土地经营管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查处农村村民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问题。参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各村场、社区作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治的责任主体,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过程要全程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