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发〔2025〕1号
关于王嘉慧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场)社区、镇属各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王嘉慧同志任党建办专职副主任;
佘柳轩同志任党建办干事;
易晓萌同志任纪检干事;
罗滔同志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梦中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朱开亮同志任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魏露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岳辉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
郑波同志任供销社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免去:
朱开亮同志纪委委员职务;
郑波同志分路口敬老院院长职务;
岳辉同志钱粮湖敬老院院长职务。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