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君山区钱粮湖镇“空心房”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钱粮湖镇   日期: 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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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场)、社区、站所:

《君山区钱粮湖镇“空心房”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君山区钱粮湖镇委员会    君山区钱粮湖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

 

君山区钱粮湖镇“空心房”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岳阳市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岳阳市君山区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顺应广大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镇党委、政府决定对全镇“空心房”进行整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全面完成市、区整治任务为导向,按照“全域覆盖、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步实施”的原则,综合整治。

1、重点路段3月22日之前全部整治到位。分别是:省道S306、202、S304三分店墟场至团洲村可视范围内的“空心房”。

2、重点部位3月20日之前全部到位。分别是:托龙山社区机瓦厂、分路口安置点现场点及沿线可视范围内“空心房”。

3、六门闸社区空心房拆旧片区及棚户改造区,因考虑到其遗留问题的复杂性,可放在4月30日之前全部整治到位。

4、全镇1327户(生产用房427户、危旧房、畜禽栏舍900户)在4月30日之前全部整治到位。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分组分片召开群众会议广泛发动群众支持、参与农村“空心房”整治。

2、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是本次“空心房”整治始终要贯穿的基本原则。要严格执行“空心房”整治“一户宅”、“拆旧建新”和“宅基地退出”原则。项目资金要优先向基础设施投放,相关政策、资金坚持向整治工作成绩明显,成效突出的地方倾斜。

3、规划先行,稳步推进。结合我镇实际,安全区内的村(场)、社区要按照生产、生活分区、居住、娱乐、生态和谐统一的要求,加快美丽乡村村庄规划编制。方台湖安全区外“空心房”整治对象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在分路口社区由镇统一规划1-3个村民集中建房点统一安置;层山安全区外没有拆迁的且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在层山集镇规划一处村民集中建房点统一安置(仅规划和安置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积按控制标准,不超过130㎡/户;建房成本由户主自行负担,房屋建筑风格和样式按建房图集统一设计、统一风格)。

安全区外的生产用房按不少于5户联户建设生产用板房的原则落实,各相关单位抓紧摸底,统计需求数据、编制计划,于3月26日之前报镇整治办。

4、整体联动,精准施策。 坚持一户一户上门清理,一栋房屋一个方案,全面开展“空心房”整治工作。

三、整治对象及要求

1、整治对象:坚持“四纳入”一是畜禽功能性退养后未拆除的栏舍等;二是废弃危旧破败房屋;三是建新房后未拆除的旧房;四是安全区建设过程中搬迁群众未兑现承诺应拆除的生产用房。

2、整治要求:确保“五到位”:一是对纳入范围内“空心房”整治到位。农业生产用房按“减量提标”的要求适度集中、统一规范、统一建设。二是对整治退出的地块开发利用到位。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的原则,主要用于复垦还田、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等用地。三是对拆除后需要重新建房的规范建设到位。鼓励集中建房,严格控制零星建房,全面推进按图建房,着力解决农村建房“散、乱、空”的问题。四是对农村厕所提质改造到位。大力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加大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和粪污治理力度,新建住房原则上配建室内卫生厕所。加强农村沟渠塘坝疏浚、黑臭水体治理、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从源头上改变人畜生活污水污染环境问题。五是对整治后的村庄长效管理到位。建立健全专人管护、专人保洁等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治成果,实现由集中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1月-3月)

1、镇村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利用广播、广告牌、宣传窗、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房”整治政策,全力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场)、社区在沿路沿线沿桥制作大型固定标语3条以上。

2、3月10前,以村(场)、社区为单位,组织力量全面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空心房”的地点、数量、面积(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权属等,公示公开“空心房”情况,初步确定拆旧地块的再利用方式,建立区、镇村三级台账。

(二)编制方案,集中整治(3月-8月)

1、镇里根据各村(场)、社区每个屋场,地块的实际情况,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的原则,编制“空心房”整治方案,并报区“空心房”整治办批准后,由各村(场)、社区统一组织实施拆除(4月30日之前完成)。

2、符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耕地开发项目申报条件的,报区国土分局审核论证,并由区国土分局组织测量、设计和编制预算方案,经批准后,由镇里统一组织实施(8月底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形成机制(9月-11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强力推进钱粮湖镇“空心房”整治工作,成立钱粮湖镇“空心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兴隆同志任指挥长,姚清文同志任组长,王文浩(常务)、杨宇、徐洵、龙铁成、邓小红、杨才武、吴丽华、余泽同、陈君任副组长;叶朝富、杨怡、李发华、刘晓立、白超、杨定贵、赖亚军、曾和平、徐金辉、谢正华、宋来和、叶朝贵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政策宣传组:负责“空心房”拆除及闲置宅基地复垦的政策宣传。组长:余泽同,成员:白超、曾和平。

数据采集组:负责指导“一户一策”入户调查数据采集和复核。组长:王文浩,副组长,余泽同,成员:叶朝贵、白超、徐金辉、宋来和、杨帆。

工程协调组:负责房屋拆除及生产用房,村居集中建房工程项目协调,组长:王文浩,副组长:邓小红,成员:李发华、白超、刘晓立、杨定贵。

财务结算组:负责补助奖扶资金的审核、审批及打卡发放。组长:邓小红,副组长:王文浩、余泽同,成员:杨怡、谢正华。

资料组: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数据整理及上报。组长:王文浩,副组长:余泽同,成员:叶朝富、赖亚军、杨帆(兼)、叶朝贵(兼)。

(二)配套政策措施。

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农村建房政策规定,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做好“空心房”拆除工作。推行“一线工作法”,宣传先行、自愿配合、程序规范、不搞盲目冒进“一刀切”,不得随意漠视群众合法权益。2018年,对“空心房”拆除按照“分类施策,一户一策,费用保障,资金统筹”的思路,坚持“应拆尽拆,应奖尽奖,规范流程,科学结算”的办法,逐步完善村民拆除“空心房”和退出宅基地的扶持政策。原则上按下列措施处置:(一)对安全区建设过程中搬迁群众未兑现承诺应拆除的生产用房,(1)无偿拆除;(2)按3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对拆除实施主体(以下皆同)进行人工、机械等拆除成本补助;(3)村居以集中为原则、分散为特例,统一建设板房式生产用房无偿提供给相应对象使用。(二)对废弃危旧破败等房屋(1)对其中的正屋(居住用房),符合国土资发(2016)191号文件有关一户一宅规定的,注销该处宅基地后,在该村居集中建房点统筹安排一处宅基地并可享受不高于300元每平方米的奖扶政策;(2)对其中的偏屋、杂屋、仓储生产用房、小三间等附属性房屋,只享受30元每平方米的拆除成本扶持。(三)建新房后未拆除的旧房,(1)对于新房和现存部分旧房面积相加符合控制标准且旧房不影响村庄规划实施和村容村貌的,可允许保留;自愿拆除的,可据“一户一策”享受不高于300元每平方米的奖扶资金;(2)如按上述相加面积超出规定的部分,应予拆除且只享受30元每平方米的拆除成本补助。(四)对畜禽功能性退养后的未拆除的栏舍原则上按照全拆类型退养政策执行,补足到300元每平方米。

(三)严格工作程序

规范“空心房”整治工作程序。首先,在广泛充分发动群众、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的基础上,由户申报、组摸底、村复核、联点干部审核,上报镇审查、公示,分批次报经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现场查勘审核,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其次由镇、村组织实施。经现场验收,确保“空心房”及时拆除、现场清理到位;再次区领导小组统筹资金安排;最后,区领导小组依程序依方案组织镇村实施宅基地复垦复绿事宜。

具体操作程序为:

1、各村(场)、社区摸底确认“空心房”整治对象,包括户主姓名、房屋栋数、正屋、杂屋栋数等;

2、镇联点干部会同村(场)、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入户组织面积测量(建筑面积、占地面积)、拍照、征求户主意见、达成初步协议,并认真填写好入户调查表;

3、做通思想工作,对拟拆除的房屋编号;

4、申请区、镇整治办现场复核、确认面积;

5、以村(场)、社区为单位统一组织拆除;

6、资料整理归档、申报资金、拨付计划;

7、资金发放。

(四)实行联点包村

按照分片管理的原则,明确各正副片长为本片区“空心房”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领导和督促各片区的“空心房”整治工作。明确各村场社区联点干部、村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入户数据采集、初审和“空心房”拆除现场指导,安全监管。各片区要相应成立整治办公室,并实行挂图作战。各村、场、社区区级联点单位和区级领导指导、督促联点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并作为“一户一策”审核把关区级负责人。

(五)加强工作督导,严格兑奖惩

“空心房”整治工作,实行“一天一排名、一周一汇总、半月一小结、一月一评比”4月30日全面总结、考核评比。

凡在4月30日之前完成任务100%的单位,拨付5万元工作经费;所有单位任务100%完成的片区,拨付该片区2万元工作经费;完成总任务80%的单位,拨付3万元工作经费;完成总任务80%的片区拨付1.2万元工作经费;超额完成总任务数10户以上的拨付1万元工作经费;

100%完成下达任务数的单位,明年(或者今年)给予不少于60万元项目支持;完成任务数80%的单位明年(或者今年)给予不少于48万元的项目支持;

100%完成任务,且超额完成10户以上整治任务的单位明年(或者今年)给予100万元项目支持;有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的项目支持。

没有完成任务60%且排名倒数第二名、第三名的单位通报批评,约谈该单位的支部书记,取消该单位的联点干部的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没有完成任务60%且排名倒数第一名的支部书记实行末位淘汰。

(六)严肃工作纪律

建立健全制度,采取措施防止、杜绝在推动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中优亲厚友、多批宅基地、套取奖扶资金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严明工作纪律,对贪污、私分、挪用、乱支、虚报、冒领“空心房”拆除整治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要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切忌盲目冒进,切忌忽视安全生产,切忌损害群众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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