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钱粮湖镇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 201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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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场)居委会:

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为及时、迅速、及时、有序的做好当前H7N9禽流感疫病的防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钱粮湖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4日

钱粮湖镇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本着“早、快、严、小”的原则,积极应对、快速反应,扎实做好饲养场户、活禽交易市场监管,加强个人自身安全防护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1月20日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所召开H7N9禽流感防控紧急会议精神要求,我镇防控工作要做到“两个落实”、“四个确保”,即落实防控工作责任,落实防控工作措施;确保不因工作失误导致疫情发生,确保全镇禽类产地检疫率达100%,确保境外疫情不传入我镇,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二、疫情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成立以姚清文镇长为组长,徐洵为副组长,畜牧站、安监、文化、财政,各村居(场)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防控H7N9禽流感工作专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畜牧站,由徐金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H7N9禽流感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村(场)居委会主任为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制,把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工作,全力以赴抓紧抓落实。

(二)加强疫情监测,排查疫情隐患。当前,我省已有14个人感染禽流感病例,其中5人死亡,按照上级要求,我镇将全面实施检测,对活禽交易市场、流动商贩、养殖户、养殖户从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省份以及检测出动物H7N9禽流感病毒省份调入家禽的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和监测。各村(场)居委会要积极配合畜牧站开展血清检测,对阳性结果实行快报制度。

(三)加强检疫监管,防范疫情扩散。各村(场)居委会要认真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定,加强活禽流通的检疫监管,及时召开家禽贩运户、经销户和市场经营方会议,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严格禁止已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省份和检测出动物H7N9禽流感病毒省份的活禽及禽类产品进入我镇。畜牧站与各村(场)居委会要密切配合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严格活禽产品产地检疫,确保病禽不出场(户)。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严把“入场查验关、市场检疫关、消毒巡查关”,督促活禽经营市场严格执行凭证入场、宰销分离和定期休市消毒制度。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果断处置。办事处、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在第一时间上报至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同时,及时上报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禁止越级上报,确保应急指挥系统高效有序运转;对从家禽及其环境样品中检出疑似阳性和阳性的,立即按有关规定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做好扑杀处理等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五)、加强环境消毒,清除疫病根源。领导小组将根据上级防控H7N9禽流感疫病有关文件精神及会议要求和部署,及时组织村级防疫员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的重点饲养场户、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等环境进行地毯式的消毒灭源,消毒面要达到100%,达到彻底消杀病原的目的。

(六)、积极沟通应对,正确引导舆情。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防控工作信息,强化H7N9禽流感防控和防护知识宣传,普及群众安全消费常识,消除公众恐慌,提振消费信心,维护健康禽类产品的正常消费,引导养禽户根据市场缩减养殖规模,加强防疫管理,搞好动物免疫和消毒工作,保护家禽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疫情控制措施

(一)疫情发生时,经上级派遣两名具有兽医师职称以上资格的人员临床诊断为病畜禽及同群畜禽的,应立即扑杀,对病畜禽和同群畜禽扑杀后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将采集的病料送省兽医防疫总站实验室进行血清学检测。

(二)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并封锁疫区。在通往疫区的主要交通道口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停止疫区内易感动物(产品)屠宰、加工、交易活动,严禁病畜禽、易感动物及其产品和可能已被污染的物品运出。

(三)对疫区内污染的场所实施消毒,对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对疫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加强检疫、监测。

四、政府部门职责

(一)应急指挥系统。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地区紧急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等工作。

二)各村(场)居委会、相关部门职责。  

1、各村居委会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村居委会应当按照本方案规定,做好防控H7N9禽流感疫情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技术等储备工作。疫情发生后,各村居委会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按照本方案要求,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积极配合,立即采取封锁、扑杀等综合性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2、部门职责

(1)畜牧站:在领导小组与上级部门的组织下,调集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诊断疫病,迅速对疫情等相关情况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加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疫点畜禽的扑杀及其尸体、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对疫区、受威胁区内易感染畜禽的饲养和经营及其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监测、检疫和监督管理。建立镇、村两级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并按照适量、应急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对封锁、扑杀畜禽、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作出评估,并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培训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建立疫情处理预备队。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其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财政所:根据具体情况,储备一定数额的H7N9禽流感疫病防控和疫情处置专项基金。

(3)安监站:联合畜牧站,加大病害畜禽贩运、销售的查处打击力度。禁止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

(4)卫生所、各村(场)居委会卫生室:负责人员疫病防控及疫病监测工作,保障信息互通。

(5)文化站:按照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做好疫情处理的宣传报道工作。

(6)林业站:配合上级部门监测野禽死亡情况,配合野禽粪便收集及野禽血清、试子采样。

五、应急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建立紧急防控物资储备库,按照适量、应急的原则储备物资。

(二)资金保障:畜牧站、财政所要充分取得上级财政的大力支持,确保全办H7N9禽流感疫病、物资储备、畜禽紧急扑杀补偿等防控经费的及时拨付。

(三)技术保障:畜牧站要密切联系上级部门,落实其对疫情防控的技术支撑功能。

(四)人员保障:畜牧站、各村(场)居委会要不断完善、充实扑灭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预备队。

六、工作要求

防控H7N9禽流感疫病直接关系到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农民增收和公共卫生安全。各村(场)居委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落实经费、物资和人员,确保我镇防控H7N9禽流感疫病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场)居委会落实防治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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