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1日,位于君山区柳林洲街道柳毅社区邓岳平住宅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20㎡,事故造成1人死亡。
火灾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迅速作出指示,部署救援和善后工作,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应急办、派出所等相关负责人先后赶赴现场指挥调度,成功处置了此次火灾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岳阳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方腊初同志为组长,副区长赵超为常务副组长,区委办副主任花中孝、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唐贵荣、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田振为副组长的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
调查组制定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方案,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个人谈话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伤亡人员基本情况
柴小青(死者),女,57岁,身份证号码:430611********1522,系柳林洲街道办事处柳毅社区邓岳平妻子,与邓岳平居住。生前无重大疾病。
(二)起火场所概况
起火建筑位于岳阳市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柳毅社区创业路020号,建筑高度约14.8米,地上5层,砖混结构,东临机关小区,西临君山大道,南临创业路,北侧为空地。邓岳平住宅位于起火建筑三楼,四室三厅,总面积约150平米。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6年1月31日3时12分,岳阳市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柳毅社区一民房发生火灾,指挥中心立即调派中堂路消防救援站、岳阳楼消防救援站共4辆消防车、26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3时22分消防救援力量到达现场。3时35分,现场搜救出一名被困人员。3时40分,明火被扑灭。4时10分,被困人员柴小青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31”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80832.2元。
(三)应急处置情况
根据君山区火灾应急预案,现场工作人员分为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火灾扑救、人员搜救工作)、疏散警戒组(负责现场无关人员管控、车辆的疏散及现场警戒工作)、联络组(负责医疗、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维稳组(负责死者家属情绪稳定工作)四个小组,全力做好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四)善后处置情况
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分为三个组:1、特事特办组,协助家属、相关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2、协助组,安抚死者家属情绪,协助办理死者后事、丧事;3、现场维护组,保护事故现场、保障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三、火灾事故调查
按照综合协调、现场保护、调查询问、现场勘验、损失统计的任务分工全面开展工作。火灾事故发生后,区消防救援大队立即派专人到现场勘验。围绕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房屋内部物品排放和其他有关情况对第一发现人、第一报警人、家属、消防救援人员等5名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制作询问笔录5份。
(一)起火时间认定
1、经调取接警记录查实,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于2026年1月31日3时12分接到报警。
2、对报警人张能、现场目击证人袁有为、逃生者邓岳平进行了询问,掌握了解了发现火灾时现场的相关情况。
根据报警时间、救援力量到达现场时间和见证人对火灾现场情况描述,结合火灾发展规律,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2时50分许。
(二)起火部位认定
经对邓岳平住宅进行勘验,楼道墙面顶部存在烟熏痕迹,且三楼楼道烟熏痕迹最重。南侧阳台顶部存在烟熏痕迹,底部物品基本保持完好。南侧次卧一、次卧二、主卧墙面烟熏情况上重下轻。东侧客厅沙发靠背顶部有烧损,底部保持完好,墙面烟熏痕迹上重下轻。北侧客卧及卫生间、厨房及杂物间、餐厅墙面烟熏痕迹呈上重下轻。餐厅天花板靠近西侧客厅部位抹灰层脱落。东、西侧客厅中间电视机靠近西侧客厅屏幕熔融脱落,电视机背向西侧客厅部位塑料外壳保持完好。综合认定起火部位位于邓岳平住宅西侧客厅。
(三)起火点的认定
经对邓岳平住宅西侧客厅进行勘查,西侧客厅天花板抹灰层脱落情况西重东轻,且烤火箱、沙发对应位置烧损最严重。西侧客厅四周吊顶烧损情况西重东轻。主卧和次卧二房门门框烧损情况上重下轻。餐厅与西侧客厅之间的装饰框西侧比东侧烧损严重。西侧客厅南墙摆放的木椅烧损情况西重东轻。西侧客厅靠西墙的沙发烧损严重,仅东侧局部有残留,烧损程度由西往东呈减弱趋势。西侧客厅茶几东侧两个桌脚基本完好,西侧桌脚靠近电烤火箱一侧烧损严重。电烤火箱四个边框脚内侧烧损程度比外侧严重。电烤火箱处木地板碳化程度最高,往四周呈减弱趋势。因此,综合认定起火点位于邓岳平住宅西侧客厅电烤火箱处。
(四)起火原因认定
气象部门证明当日无雷击现象,排除雷击引发火灾的可能;电烤火箱存在故障线路经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物证鉴定中心检测为二次短路,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通过对邓岳平的询问,直到发现起火,自己都在熟睡,不存在吸烟行为,排除吸烟引发火灾的可能;邓岳平住宅入户门没有撬动痕迹,目击证人及报警人未发现可疑和行为怪异人员,排除放火引发火灾的可能;经现场勘验,烤火箱金属网板上残留碳化衣物残骸,电烤火箱四个边框脚内侧烧损程度比外侧严重,电烤火箱处木地板碳化程度最高,往四周呈减弱趋势,电力部门调取的电流曲线图,显示 1月 31日凌晨 0-3点有大功率电器在使用,因此,综合认定起火原因为使用电烤火箱烘烤衣物引发火灾。
四、事故性质及原因
根据火灾发生时间、地点、以及现场勘查、调查询问、专业机构有关检验、鉴定意见、火灾成因分析,认定“1.31”火灾事故属于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
(一)责任分析
直接责任
1、电烤火箱使用人
柴小青作为电烤火箱使用者,因自身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规烘烤衣物引发火灾,火灾发生后,逃生自救能力不足,在打开入户门没有选择逃生,转而端水救火,导致吸入有毒烟气死亡,在此次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
2、未尽到安全提醒义务的家属
邓岳平作为柴小青的丈夫,对于电烤火箱烘烤衣物可能造成火灾的危害,未尽到安全提醒义务,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间接责任:
根据省、市、区工作部署,2025年12月,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召开了敲门行动专题部署会议,并邀请消防救援大队的同志在会上进行了业务指导,对“敲门行动”逢会必讲,并在工作群里多次转发外地发生的小火亡人警示案例。1月8日,街道办刘毅然主任和分管负责人对敲门行动分别作了再次强调和具体要求,各村、社区书记均作了回复,街道应急办赴各村、社区开展工作检查督查,不定期发布通报。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期间,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主动联合消防、供电、燃气等部门对村、社区上报的“最不放心”住户开展联合入户安全检查。柳毅社区开会部署了冬春季节“敲门行动”,强调了居民烤火取暖、用电、用气安全问题,并上门对特殊人群开展入户宣传并对燃气管道、电气线路进行检查、更换。日常利用村村响广播及微信群开展了宣传工作。但是邓岳平一家入住时间不长,有时不在家中,社区未入户点对点进行宣传。经走访柳毅社区部分居民,六人中一人反映社区网格员未开展“敲门行动”。
(二)处理建议
柴小青,女,死者。作为电烤火箱的使用者,消防安全及逃生自救意识淡薄,导致死亡。鉴于其在火灾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其火灾事故责任。
邓岳平,男,火灾死者丈夫。作为死者家属,未落实安全提醒责任。建议责令柳毅社区对其进行警示提醒,火灾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本人承担。
吴梅,女,社区网格员。经询问及调查走访柳毅社区部分居民,其开展“敲门行动”相关工作不全面,建议责令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在街道办事处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三)其他处理建议
建议取消柳毅社区2026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评优评先资格,并向柳林洲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检查,并在街道办事处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向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六、事故防范措施与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23】30号)等文件要求,对下一步火灾防控工作提出以下措施和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居民消防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各级要分行业分部门对主管行业、场所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工作,镇(街道)和村(社区)要组织居(村)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演练,发放消防安全常识宣传资料,并围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家庭火灾预防、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火灾自救与逃生等内容进行宣传教育。重点关注独居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扎实开展“敲门行动”,不留一户一人,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让居(村)民在脑海中形成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切实帮助提高火灾预防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镇(街道)要强化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充分发挥基层社区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整治见实效”。深入排查学校、幼儿园、商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居民小区、餐饮业、液化气经营户以及高层建筑等火灾隐患,严格整治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严格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控。开展生活用电隐患排查,对“九小”场所、棚户区、老旧小区等场所的生活用电开展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长时间通电无人看管等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强化用电管理,谨防电气火灾。
(三)进一步落实消防制度,强化消防的物防技防措施。消防制度要严格落实并上墙。商业网点和住宿场所应当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住宿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得穿越经营场所,应直通室外。公共场所外窗严禁使用金属防盗网,家庭使用金属防盗网应预留紧急出口,便于疏散逃生。公共场所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家庭也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缓降器或救生绳等灭火和紧急救生器材。对棚户区、老旧小区或没有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采取引导居民自行购买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便于及时发现火情并预警,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安装简易喷淋灭火系统,立足于自防自救。
(四)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应急值班值守,确保险情发生后能迅速到场参与应急处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深入推行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联动联训联勤制度,对微型消防站实施统一调度指挥,全面提升微型消防站应急能力。基层村(社区)志愿消防队、物业服务公司要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初期火灾快速处置能力,鼓励邻里间建立互助关系,共同应对火灾风险。
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柳毅社区
邓岳平住宅“1·31”火灾事故调查组
(岳阳市君山区消防救援局代章)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