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批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通知》(湘财税〔2025]20号)和《岳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通告如下:
君山区适用大城市八级、九级,等级适用税额标准分别为4元、3元。具体征收范围及具体地段所适用的等级税额标准按照《君山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标准表》《君山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范围表》执行。
本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1.
君山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适用税额标准表.docx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