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7-21

关于印发《君山区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0-10-14 20:21 来源: 君山区人社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各镇(街道、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中心,扶贫办:

为做好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现将《君山区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君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君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9日

君山区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全力推动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确保我区打好打嬴就业扶贫收官之战,根据《湖南省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方案》(湘人社发[2020]36号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先扶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鼓励企业更多招用贫困地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的指示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在就业地稳岗就业"的要求,认真落实8月27日胡春华副总理在东西部扶贫协作稳岗就业工作座谈会议讲话精神,确保完成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各项目标任务,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年底,全区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含弱劳动力和半劳动力,依据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总量超过2333人,区外务工贫困劳动力不少于570人。加大信息采集更新力度,重点核实贫困劳动力的务工时间(区内务工的不少于1个月,区外务工的不少于3个月)、工资性收入(区内务工收入全年累计不低于3000元,区外务工收入全年累计不低于9000元)、务工地点等指标,建立统一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数据库,全面实现数据融合。加大就业帮扶力度,落实落细补贴政策。组建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合力,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三、工作内容

(一)成立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专班

1.君山区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召集人:  刘世谋  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光桂  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白 彪   区扶贫服务中心主任

周燕妮  区扶贫服务中心扶贫专干

李义学  区扶贫服务中心扶贫专干

梁  勇  区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姚小卫  区人社局就业创业指导股长

何  勇  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杨  航  区就业服务中心扶贫专干

柳  伟  广兴洲镇扶贫办主任

黄  剑  许市镇扶贫办主任

刘诗民  良心堡镇扶贫办主任

姜  林  钱粮湖镇扶贫办主任

王  亮   柳林街道办事处扶贫办主任

邹登民  芦苇总场扶贫办主任

涂  松  水产养殖场扶贫办主任

贺志勇  钱粮湖镇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张世平  良心堡镇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蔡李军  许市镇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谢  凡  广兴洲镇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邓  萍  柳林街道办事处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陆  君  水产养殖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毛立新  芦苇总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君山区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扶贫办开发办公室,负责专班日常工作。

2.主要职责:负责对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数据认定,统一管理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信息,定期更新维护;做好与区外数据对接及“点对点”输送工作;推动就业扶贫服务和政策落实落地;按月调度各镇办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全区就业扶贫成效考核,做好中央脱贫攻坚考核有关准备工作。

3.工作要求:各镇办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中心和扶贫办要成立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专班,指派专人负责,凝聚工作合力,全力推动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  (此项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并将工作专班名单报区扶贫办和区就业服务中心)

(二)抓紧完成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数据融合

1.开展入户信息采集。一是统一信息采集表。按照全省统一使用的《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入户采集贫困劳动力信息,信息采集表需入户人员签字,对采集信息准确性负责。二是统一采集人员队伍。由各镇办场扶贫部门牵头,以驻村工作队、结队帮扶干部为主,负责采集核实人员信息,各镇办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中心提供协助,做好信息采集表相关指标解释及指导规范填写工作。

2.完成数据清理录入。所有采集数据经当地工作专班确认后,由专班明确专人,分别在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数据库”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受疫情影响外出务工情况模块”中完成比对录入,核准一人入库一人,确保数据精准有效。(此项工作于1O月20日前完成)

3.强化数据更新维护。从10月份起,每月对系统数据进行更新维护。各镇办场扶贫部门要指导采集人员每月对上月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数据进行一次电话或入户核实,将新增和有变化的信息数据,经工作专班确认后分别在人社、扶贫系统中完成录入或更新。凡未报专班认可的信息采集表,一律不能录入双方系统。专班对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信息的精准度负责。  (此项工作于每月20日前完成)

4.压实数据管理责任。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数据融合情况列入本年度各镇办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内容,具体由各镇办场扶贫、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区扶贫办、区就业服务中心每月25日开展数据比对,对数据吻合率低的镇办场予以扣分。区扶贫办会同区人社局通过第三方开展电话抽查,从9月份起,每月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受疫情影响外出务工情况模块”中抽查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的信息,对信息准确度低的镇办场予以扣分。

(三)深入开展系列就业帮扶活动

1.开展全国扶贫日就业扶贫专项活动。各镇办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中心要认真配合做好于1O月17日统一开展以“稳岗就业,决胜攻坚”为主题就业扶贫专项活动,通过走访慰问、政策宣传、开展招聘,为贫困劳动力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服务,并汇总相关活动成果和宣传报道上报区人社局。(此项工作于10月l8日前完成)

2.开展返乡回流“72小时”跟踪服务活动。各镇办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中心要依托“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数据库”,加强对返乡回流贫困劳动力的监测预警,及时掌握返乡回流贫困劳动力人员动态,对有就业意愿的失业返乡贫困劳动力,通过“点对点”推送岗位短信、人岗匹配和送岗上门等方式进行就业帮扶,对不挑不拣的72小时内实现上岗,确保有就业意愿的返乡回流贫困劳动力实现动态清零。

3.开展劳务协作专项对接活动。深化扶贫劳务协作,充分发挥区外扶贫协作、区内对口帮扶和携手奔小康机制作用,持续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对接。各镇办场工作专班要加大贫困劳动力对外输送。区内受帮扶地区要持续加大贫困劳动力输出力度,帮扶地区要跟踪做好稳岗拓岗等措施,千方百计帮助贫困劳动力返岗稳岗就业。各镇办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劳务协作对接协议,对成规模、成批次外出的贫困劳动力,继续实施“点对点、一站式”输送。

4.开展“留在家乡、建设家乡”定期送岗活动。各镇办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中心牵头,以“点亮万家灯火”就业帮扶活动为载体,加强与辖区内重点企业对接联系,广泛挖掘就业岗位,通过线上线下平台,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易地扶贫搬迁零就业家庭贫困劳动力和就业困难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送岗位、送技能上门服务,进一步巩固就业扶贫成效。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定向培养基地作用,定期向重点企业培养输送优秀产业工人。

(四)全力推动就业扶贫补贴政策落实落细

1.加大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补贴政策落实力度。要依托省平台定期筛选符合转移就业交通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贫困劳动力名单,进一步加大政策经办力度。对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要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此项工作于11月30日前完成)

2.兑现落实企业享受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政策。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服务力度,主动上门宣讲政策,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申领工作,按规定落实扶持政策。要全面落实就业扶贫车间以工代训补贴,做到应享尽享。按照规定对不裁减贫困劳动力的优先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困难企业培训补贴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此项工作于11月30日前完成)

3.规范扶贫公益岗位开发管理和岗位待遇。要加大对本地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的指导,督促岗位开发单位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安置对象、选聘流程、退出机制等,将岗位更多用于安置无法外出、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我区目前收入水平和岗位职责内容,合理确定岗位待遇水平,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年。及时纠正查处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优亲厚友、轮流坐庄、资金补贴一发了之、变相发钱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避免岗位设置过多过滥、一人多岗、补贴过低等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任务十分艰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强化保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各镇办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中心、扶贫办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工作专班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调度督促,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区人社局会同区扶贫办将适时对相关情况进行调度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习近平总书记讲过“脱贫攻坚不仅要做得好,而且要讲得好"。各镇办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中心、扶贫办要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发现亮点线索,收集典型案例,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和活动安排信息,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就业扶贫收官之战提供强大舆论支撑。

附件: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信息采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