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情况公开说明

编稿时间: 2020-09-29 11:30 来源: 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1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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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3号,组建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城管局于2019年3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市政公用设施(指按城市规划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城市桥涵和隧道、雨水管道和检查井、泵站、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燃气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地下综合管网和管廊设施,下同)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以及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其他城市管理(统称城市管理,下同)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等年度维护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管理方面所涉及的相关规费的收取。

3、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和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统一审批和监管;负责建筑垃圾(含基建土石方)企业的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审批和监管;负责管道燃气、城市供热、垃圾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和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城市防洪管理工作。

4、负责深化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改革,加快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的建设;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清运处置;负责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垃圾分类的监督落实;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中心、城区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

6、负责市政公用设施改(扩)建、维护和运行的监督管理。

7、负责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城市园林绿化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验收管理等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8、负责全区城镇燃气和供热监督管理,承担区内燃气企业经营许可预审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的审批和监管。

9、负责中心城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静态停车秩序的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停车场和洗车场建设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市广场管理及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负责组织重大节日城区摆花氛围营造和景观亮化工作。

10、负责制定全区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11、负责区本级管理区域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构筑物或设施;行使区本级管理区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高噪声物品行为、露天焚烧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在临街占道、出店从事露天烧烤致使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市场监管方面对无照商贩以及不需要办理执照但未进入指定地点摆卖自产蔬菜、农副产品和虽已办理执照但不按规定地点经营乱摆摊担、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占用城市道路行为,以及区本级管理区域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和《岳阳市机动车管理条例》所涉及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上述范围以内具体行政处罚权所涉及的相关行政强制权。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设内设科室6个: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城市管理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股、燃气管理办、行政审批股、政工计财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及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区路灯事务所;区城市园林绿化中心5个事业单位决算 。

第二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579.99万元,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7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9.83万元,。占本年总收入98.7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6万元,占本年总收入1.2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7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84万元,占28.25%。项目支出1061.1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71.75%。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79.99万元,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8.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4%。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8.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95万元,占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万元,占0.2%;卫生健康(类)支出1.54万元,占0.11%;节能环保(类)支出125万元,占8.56%;城乡社区(类)支出1238.92万元,占84.93%;住房保障(类)支出17.46万元,占1.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基本支出417.84万元,项目支出1040.97万元。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无2019年预算数。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98.94万元,比上年增加0%,商品和服务支出200.31万元,比上年增加0%。资本性支出18.59万元,比上年增加0%。项目支出1040.97万元,比上年增加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97万元,比上年增加0%。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无上年比较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7.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万元,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无2019年预算数。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万元,占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个、来宾25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9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0.1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28%。本年支出20.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6%。项目支出20.16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岳阳市君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岳君财发[2020]12号)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并上报了我局垃圾转运及焚烧处理;垃圾转运及城管执法车;环卫车油料及维修;垃圾分类;禁炮经费;垃圾拖运费;路灯运行及维护;城区绿化维护经费的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结果为优,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从总体上看,我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效益较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属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所属事业单位5 个,其中独立核算单位3 个。因所属事业单位是从原住建局划转,且年初预算都在住建系统,城管局在财政的指导下,于7月份建账。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决算数据只包含7-12月份收支情况。由于人员转隶和调入人员9月份才正式办理完手续,工资福利支出1-9月份在原单位。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9万元。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3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车5辆,各类专用车26辆(垃圾转运车、洒水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3号,组建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城管局于2019年3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市政公用设施(指按城市规划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城市桥涵和隧道、雨水管道和检查井、泵站、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燃气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地下综合管网和管廊设施,下同)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以及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其他城市管理(统称城市管理,下同)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等年度维护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管理方面所涉及的相关规费的收取。

3、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和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统一审批和监管;负责建筑垃圾(含基建土石方)企业的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审批和监管;负责管道燃气、城市供热、垃圾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和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城市防洪管理工作。

4、负责深化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改革,加快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的建设;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清运处置;负责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垃圾分类的监督落实;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中心、城区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

6、负责市政公用设施改(扩)建、维护和运行的监督管理。

7、负责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城市园林绿化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验收管理等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8、负责全区城镇燃气和供热监督管理,承担区内燃气企业经营许可预审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的审批和监管。

9、负责中心城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静态停车秩序的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停车场和洗车场建设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市广场管理及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负责组织重大节日城区摆花氛围营造和景观亮化工作。

10、负责制定全区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11、负责区本级管理区域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构筑物或设施;行使区本级管理区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高噪声物品行为、露天焚烧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在临街占道、出店从事露天烧烤致使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市场监管方面对无照商贩以及不需要办理执照但未进入指定地点摆卖自产蔬菜、农副产品和虽已办理执照但不按规定地点经营乱摆摊担、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占用城市道路行为,以及区本级管理区域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和《岳阳市机动车管理条例》所涉及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上述范围以内具体行政处罚权所涉及的相关行政强制权。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设内设科室6个: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城市管理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股、燃气管理办、行政审批股、政工计财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及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区路灯事务所;区城市园林绿化中心5个事业单位决算 。

第二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579.99万元,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7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9.83万元,。占本年总收入98.7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6万元,占本年总收入1.2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7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84万元,占28.25%。项目支出1061.1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71.75%。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79.99万元,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8.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4%。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8.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95万元,占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万元,占0.2%;卫生健康(类)支出1.54万元,占0.11%;节能环保(类)支出125万元,占8.56%;城乡社区(类)支出1238.92万元,占84.93%;住房保障(类)支出17.46万元,占1.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基本支出417.84万元,项目支出1040.97万元。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无2019年预算数。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98.94万元,比上年增加0%,商品和服务支出200.31万元,比上年增加0%。资本性支出18.59万元,比上年增加0%。项目支出1040.97万元,比上年增加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97万元,比上年增加0%。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无上年比较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7.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万元,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无2019年预算数。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万元,占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个、来宾25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9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0.1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28%。本年支出20.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6%。项目支出20.16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岳阳市君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岳君财发[2020]12号)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并上报了我局垃圾转运及焚烧处理;垃圾转运及城管执法车;环卫车油料及维修;垃圾分类;禁炮经费;垃圾拖运费;路灯运行及维护;城区绿化维护经费的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结果为优,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从总体上看,我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效益较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属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所属事业单位5 个,其中独立核算单位3 个。因所属事业单位是从原住建局划转,且年初预算都在住建系统,城管局在财政的指导下,于7月份建账。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决算数据只包含7-12月份收支情况。由于人员转隶和调入人员9月份才正式办理完手续,工资福利支出1-9月份在原单位。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9万元。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3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车5辆,各类专用车26辆(垃圾转运车、洒水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2019年度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