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编稿时间: 2022-08-08 11:06 来源: 君山区财政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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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区委政法委主要承担综治维稳、涉法涉诉、防范和处理邪教等有关管理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全区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格执法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

  5、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8、研究加强协调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9、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10、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我单位设3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执法监督室;(3)综合治理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机关本级决算,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因单位转换后四舍五入,尾数可能略有出入)

  第三部分 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由于决算编制时金额明细到了“分”,而公开表格显示和公开文档取数只到了“万元”,可能导致0.01的尾数差异。)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32.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8万元,增长0.05%,主要是增加了维修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3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6.72万元,占93.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万元,占6.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3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97万元,占88.27%;项目支出50.75万元,占11.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2.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8万元,增长0.55%,主要是增加了维修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6.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99%。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万元,下降5.4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各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6.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9.21万元,占73.57%;公共安全(类)支出32.27万元,占7.9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万元,占13.77%;卫生健康(类)支出7.35万元,占1.81%;住房保障(类)支出11.89万元,占2.9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7.42万元,支出决算为40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较年初预算增加6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较年初预算增加125.6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8.46万元,支出决算为167.61万元,较年初预算的减少8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各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

  (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较年初预算增加3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

  (2)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2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较年初预算增加29.27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38.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部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统一划入了区机关事务局发放。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27万元,支出决算为16.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无基本变动。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1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较年初预算增加25.16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

  (4)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96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部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统一划入了区机关事务局发放。

  4、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1.7万元,支出决算为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统一由财政代付。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无基本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0.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6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1.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3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86万元,完成预算的91.2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任务;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外事出访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86万元,完成预算的91.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3万元,下降17.41%,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8个、来宾2430人次,主要是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有公函的国内公务活动用餐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车辆油费、路桥费、修理维护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6.2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较年初预算的增加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9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减少81.98万元,下降73.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各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54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政法工作会议支出,人数500人次,内容为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年度政法系统表彰会议、维稳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开支培训费4.40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工作业务培训,人数400人次,主要内容为法律知识及维稳工作推进培训等;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度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组织对“维稳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6.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全区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自评得分98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维稳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24.7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综治维稳压力大,接待任务重,导致三公经费资金比较紧张。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

  维稳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以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强化职能职责。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顺利,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一并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021年度岳阳市君山区政法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