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4-13

关于深刻吸取汨罗市白塘镇“2·27”非法生产烟火药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编稿时间: 2017-02-27 09:35 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量:1次 作者: 字体:

岳市安〔20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2017年2月27日13时05分,汨罗市白塘镇木屯村4组一废弃养羊简易棚内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烟火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该起事故发生在全市上下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的关键时刻,发生在市安委会对汨罗市大荆镇烟花爆竹“打非”不力刚刚启动事前问责之际,发生在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的特殊时期,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对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再次敲响警钟。该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汨罗市委、市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方面仍存在政令不畅通、责任不到位的突出问题,暴露出“打非治违”漏管失控,特别是对烟花爆竹“打非”清剿工作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淡薄。

2月28日上午,中共岳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刘和生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2月28日下午,中共岳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忠雄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2.27”非法生产烟火药爆炸事故救援处置情况汇报,研究事故问责处理意见。决定由市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善后工作;严肃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按照“提级追责、加重处分”的原则,对白塘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大主席、包村干部、安监站长、木屯村支部书记,汨罗市安监局分管烟花爆竹的负责人、联系白塘镇的负责人、汨罗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先期免职;对汨罗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常务副市长、岳阳市安监局分管烟花爆竹工作的副局长、汨罗市安监局局长、汨罗市公安局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汨罗市磊石派出所所长启动调查问责程序,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责任,在查清事故原因后,依法追究到位。同时,由岳阳市安委会对汨罗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挂牌督办,责成汨罗市委、市政府向岳阳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稳定,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反复性。今年,我市发生了经开区中南大市场“1·24”较大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已然十分严峻。加之从去年开始的落后烟花爆竹企业淘汰退出工作,受市场和利益驱动,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将在我市今后一段时期有强大反弹动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任务异常艰巨。汨罗市白塘镇“2·27”非法生产烟火药爆炸事故充分说明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反弹苗头已现。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警觉,深刻认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严峻性和反复性,筑牢“打非”防线,强化“打非”措施。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打非”机制,形成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打非”工作格局。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打非”联合执法机制,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对非法生产要做到及时发现、露头就打,让非法生产没有藏身之处。一是要组织全面排查检查。重点检查偏僻地区的闲置厂房、民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场所,对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员,采取包村、包户、包人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按照“四个一律”顶格处罚的要求,对参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烟花爆竹单位,依法从严处罚;对从事非法生产经营的人员,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三是要严格落实“打非”责任。对“打非”责任不落实、被检查发现存在非法生产的地区或接连发生非法违法事故的地区,要严肃追究相关地方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四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要公布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并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打非工作格局。

三、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烟花爆竹企业节后复产验收的标准,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一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退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又未进行延期许可的);二是企业法人代表、生产厂长(含分厂)、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未经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考核合格的;三是未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四是厂区分区不明确,生产区与生活区无可靠隔离,未安装视频监控和智能门禁系统,及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全部或部分失效未及时修复的;五是药物管控不到位的;六是存在违法转包、分包和多股东分线各自组织生产的;七是存在私搭乱建工(库)房、改变工(库)房设计用途的;八是机械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九是“三库”(药物总库、中转库、成品库)的配置以及建筑结构的达标改造不到位的;十是因产品滞销,库存产品已经接近或达到成品总库核定储量的,仓储能力不足的;十一是“四防”(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安全设施损坏不达标的;十二是乡镇、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验收不合格的。

四、全力以赴保障全国“两会”期间生产安全。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突出抓好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和复产验收,突出抓好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非煤矿山以及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本地区本行业风险源、薄弱环节严控严管,严防事故。要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应急反应迅速、信息及时报送。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