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4-13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7-06-09 05:35 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量:1次 作者: 字体:

君教通〔2017〕37号

各中心学校,区直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2号)和《关于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4]19号)及《君山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精神,区教育局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了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组 长:彭海泉

副组长:杨嘉勇

成 员:陈东曙 孙建国 廖辉宏 高迪枝

二、招生政策

1.根据湘教发〔2014〕19号和[2014]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2.保障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率达100%。

3.采取综合措施,确保“三残”(视残、听残、智残)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家庭特困学生等弱势学生群体入学,并为其建立专项档案。

4.按照区教育局《关于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管理办法》(君教通〔2013〕62号),积极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的就读工作。

5.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体局有关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儿童必须在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方能依法注册入学。

6.小学适龄儿童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组织新生进行入学考试,也不得以没有在本校举办的幼儿园(学前班)上园为由而拒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初中招生一律以小六教学质量检测成绩为依据,任何学校不得再单独组织入学考试。

7.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君山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我区小学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严控55人以上的大班额;中学班额须控制在55人以内。

8.任何学校不得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要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

9.各校要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在本辖区内进行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要避免择校就读问题,以确保大班额问题能得到有效化解,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学生上学放学路途安全,确保教育系统稳定。

10.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严格规范招生和转学程序。特殊情况需要接收本校招生区域外学生就读(含转学)的,须经对方学校签章同意方可接收,但许市中学、岳西中学、君山小学、实验小学、柳林小学、许市中心小学、黄金小学、凉亭小学等临近超班额或已超班额的学校需要接收本校招生区域外学生就读(含转学)的,除须经对方学校签章同意外,还须报经教育局审批方可接收,否则不予建学籍。

三、区域划定

1.君山小学招生范围的界定:东边至原三分场七队(含三分场七队,下同),西边至黄岸队和挖泥船队,东北方向至万头猪场,西北方向至芦花洲村,南边至老1804线止(不含挂口队和糖厂),在挂口新区范围内,原则上只能招收机关小区内的学生。

2.柳林小学招生范围的界定:在原柳林洲镇范围内招生,其具体招生区域,由柳林洲中心学校根据本辖区内4所小学的实际情况,按照“统筹兼顾,均衡发展”的原则,统一划定。

3.区内其他小学招生范围的界定。区直小学按原划定的区域进行招生;属中心学校管辖的小学,由各中心学校按照“统筹兼顾,均衡发展”的原则,对所属各小学统一划定招生区域。

4.钱粮湖中学和采桑湖中学分别招收原钱粮湖镇和原采桑湖镇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其他初中学校招收本镇(办事处)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程序

1.制定招生方案。各中心学校和相关区直学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具体招生方案。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的职责。

2.做好信息录入。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各自招生区域,主动 与本招生区域内的小学、幼儿园(学前班)联系,并分别深入到小学、幼儿园(学前班),对照学生、幼儿名册和户籍,逐一进行摸底排查,提前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并制定预录新生名册。

3.开展招生宣传。各招生学校要按照本校招生方案,根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组织教师开展招生宣传,提前发放新生录取通知单,进行家访劝学,及时掌握预录新生动态。

4.组织报到入学。各招生学校对照新生录取名册,凭新生录取通知单,组织学生报到入学,实行均衡编班。要对照新生录取名册,对未报到入学的学生,要组织教师进行家访劝学,弄清每一名学生的真实去向与联系方式,并填制家访劝学情况登记表。

五、日程安排

6月20日-22日,相关区直学校、各中心学校及其所属的初中和各小学制定招生方案。

6月23日-30日,义务教育阶段各招生学校分别主动与本招生区域所在的小学、幼儿园(学前班)联系,并深入到小学、幼儿园(学前班),对照学生、幼儿名册和户籍,进行逐一摸底排查,提前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并制定预录新生名册。

7月1日-8日,各招生学校开展招生宣传,进行家访劝学,发放新生录取通知单,掌握每一名新生的动态。

8月30日-9月1日,组织新生报到入学。对照新生录取名册,对未报到入学的学生,要组织教师进行家访劝学,弄清每一名学生的真实去向与联系方式,并填制家访劝学情况登记表。

六、具体要求

1.各中心学校和相关区直学校要对招生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于6月23日前将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2.凡因特殊情况需在君山区内跨区域就读的,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原招生(就读)的学校和拟接收的学校核实情况,并按照《君山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同时签署意见,报经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按相关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审定后,方可实施。

3.凡未经对方学校签章同意并报经区教育局审核盖章认定,擅自接收本校招生区域外学生就读(含转学)的,教育局不认定学籍,并以此核减划拨公用经费的学生基数。

4.教育局每年对招生和控流(流失与流动)保学工作做得好的学校予以表彰,对违规招生和控流保学不力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2017年6月9日

君山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