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4-13

君山区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5-06-28 00:00 来源: 区教育局 浏览量:1次 作者: 字体:

各镇(办)中心学校、区直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2号)和《关于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4]19号)精神,区教育局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组 长:廖钶珉

副组长:彭志诚 谢作楚

成 员:陈东曙 孙建国 万忠见 刘志豪 万亿君 廖辉宏 周 栋 曾晓红

二、招生政策

1.根据湘教发〔2014〕19号和[2014]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2.保障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率达100%。

3.采取综合措施,确保“三残”(视残、听残、智残)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家庭特困学生等弱势学生群体入学,并为其建立专项档案。

4.按照区教育局《关于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管理办法》(君教通〔2013〕62号),积极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的就读工作。

5.小学适龄儿童实行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组织新生进行入学考试;初中招生一律以小六教学质量检测成绩为依据,任何学校不得再单独组织入学考试。

6.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小学班额须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班额须控制在55人以内。

7.任何学校不得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要实行均衡编班。

8.各校要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招收新生,尽力避免择校就读问题,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学生上学放学路途安全,确保教育系统稳定。

9.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严格规范转学程序。

三、区域划定

1.君山小学招生范围的界定:东边至原三分场七队(含三分场七队,下同),西边至黄岸队和挖泥船队,东北方向至万头猪场,西北方向至芦花洲村,南边至老1804线止(不含挂口队和糖厂),在挂口新区范围内,原则上只能招收机关小区内的学生。

2.柳林小学招生范围的界定:在柳林洲镇范围内招生,其具体招生区域,由柳林洲中心学校根据本辖区内4所小学的实际情况,按照“统筹兼顾,均衡发展”的原则,统一划定。

3.区内其他小学招生范围的界定。区直小学按原划定的区域进行招生;属镇(办)中心学校管辖的小学,由各镇(办)中心学校按照“统筹兼顾,均衡发展”的原则,对所属各小学统一划定招生区域。

4.岳西中学招收柳林洲镇和西城办事处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其他初中学校招收本镇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程序

1.制定招生方案。各镇(办)中心学校和相关区直学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具体招生方案。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的职责。

2.做好信息录入。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各自招生区域,主动 与本招生区域内的小学、幼儿园(学前班)联系,并分别深入到小学、幼儿园(学前班),对照学生、幼儿名册,逐一进行摸底排查,提前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并制定预录新生名册。

3.开展招生宣传。各招生学校要按照本校招生方案,根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组织教师开展招生宣传,提前发放新生录取通知单,进行家访劝学,及时掌握预录新生动态。

4.组织报到入学。各招生学校对照新生录取名册,凭新生录取通知单,组织学生报到入学,实行均衡编班。要对照新生录取名册,对未报到入学的学生,要组织教师进行家访劝学,弄清每一名新生的真实去向与联系方式,并填制家访劝学情况登记表。

五、日程安排

6月26日-30日,相关区直学校、各镇(办)中心学校及其所属的初中和各小学制定招生方案。

7月1日-7月4日,义务教育阶段各招生学校分别主动与本招生区域所在的小学、幼儿园(学前班)联系,并深入到小学、幼儿园(学前班),对照学生、幼儿名册,进行逐一摸底排查,提前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并制定预录新生名册。

7月5日-7月7日,各招生学校开展招生宣传,进行家访劝学,发放新生录取通知单,掌握每一名新生的动态。

8月30日-9月1日,组织新生报到入学。对照新生录取名册,对未报到入学的学生,要组织教师进行家访劝学,弄清每一名学生的真实去向与联系方式,并填制家访劝学情况登记表。

六、具体要求

1.各镇(办)中心学校和相关区直学校要对招生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于7月4日前将方案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2.凡因特殊情况需在本区内跨区域就读的,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原就读的学校和拟接收的学校核实情况并同时签署意见,报经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按相关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审定后,方可实施。

3.教育局每年对招生和控流(流失与流动)保学工作做得好的学校予以表彰,对违规招生和控流保学不力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君山区教育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