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4-13

关于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7-08-28 00:00 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量:1次 作者: 字体:

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根据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岳发改价费[2017]33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17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收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向自愿购买作业本、教辅资料的学生收取作业本费、教辅资料费。

学校食堂经营实行“保本不盈利”的原则,对定额就餐制的学校,小学早餐每人不超过3.5元,中晚餐每人不超过5元,初中早餐每人不超过3.5元,中晚餐每人不超过5.5元,按月计收,仅提供饭菜加热服务或大米加工服务的学校可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按50元/生·期的标准收取饭菜加热、大米加工服务费。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管理,必须建立“学生食堂”专用帐册,学生食堂菜谱要实行明码标价,不准强制学生在校就餐和购买生活学习用品,不得强制学生在开学时一次性缴纳伙食费。

农村学校学生使用的作业本,可由学校按统一格式、数量、金额的原则代学生统一无偿购买,收费应严格控制在标准以内:1-2年级不超过7元/生.期,3-6年级不超过10元/生.期,7-9年级不超过15元/生.期。

有条件的学校在绝大多数家长自愿的前提下,经区物价、教育部门同意后可统一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校服,收费标准报区物价部门核定。

二、高中教育收费

1、岳阳市十六中学费为每生每期800元,君山中学的学生学费按备案标准执行。

2、高中阶段的代收费由书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两项组成(具体标准见附件1、2)。

3、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严格坚持自愿原则。(1)住宿费。由区物价部门在市定限额内分校核定。(2)伙食费。高中早餐每人不超过4元,中晚餐每人不超过6元,伙食费的管理按义务教育阶段的管理办法执行。(3)校服费。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区物价部门实施成本审核后,会同区教育部门核定校服价格。学校不得订购未经质检部门检验和物价部门审定价格的学生校服。(4)新生入学体检费。高中阶段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次18元收取体检费,体检项目包括:1、内科检查:心、肺、肝、脾;2、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3、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5、形体检查:身高、体重;6、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5)就餐卡补办费。首次办卡免费,遗失或损坏补办就餐卡收取成本费用10元/卡。(6)校外活动费(指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时,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事后及时公布。不得按月或学期预收。

三、加强教辅资料管理

1、中小学的教辅材料征订选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6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限年级”:限小学三到六年级,初中、普通高中各年级可推荐使用教辅材料;“限学科”:限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道德与法制)五个学科,初中和普通高中各年级的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九个学科可以推荐选用征订相应教辅材料;“限范围”:限《岳阳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岳市教发[2014]20号)内选订,普通高中毕业年级放宽到《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湘教发[2014]34号);“限数量”:限“一科一辅”,相关学科只能推荐学生选用一种同步练习册、一种寒假作业、一种历史图册、一种历史(地理)填充图册、初高中毕业年级选用一种考试辅导材料;“限总额”:三、四、五、六年级限70元以内,七年级限100元以内,八年级限150元以内,九年级限26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一年级限200元以内,高二年级限35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三年级限42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同时,每本教辅材料的单价不超过《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教〔2014〕843号)规定的最高指导价。

各学校在征求学生自愿征订意见的同时,也要综合考虑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并在汇总学生和学生监护人按要求填写的由岳阳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制订的《教辅材料自愿征订单》后,统一无偿代购(新华书店是唯一发行单位)。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辅材料(2017年秋季教辅材料自愿订购推荐目录及限额标准见附件3)。

2、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教育期刊(《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导刊》、《幼儿画报》等),各校不得将其列入教辅材料,应由学生自愿向邮政发行机构订阅。

四、进一步严格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和纪律

1、各中小学校务必做到不自立项目收费、不提高标准收费、不扩大范围收费、不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收费、不使用非法票据收费,严禁中小学校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午休管理服务、课后看护、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补课收费或放任公办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收取午休住宿费(学校不得以此强制学生在中午离开学校);严禁高中阶段学校收取社会实践活动费、择校费;严禁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以及军训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集中到军校军训的由学生负担伙食费)。同时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确保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精准助学”工作,确保中小学不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

2、严禁任何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企业通过中小学校违背学生意愿向学生收取饮水、饮奶和课间餐等经营服务性费用,面向学生的商业保险应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学校不得参与组织收取保险费。

3、各中小学校的学费收入应全部用于学校的办学支出。地方政府和任何部门不得挤占、挪用和平调学校的学费收入,禁止任何单位对学费收入征收任何性质的统筹性资金。

4、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购买校服要从严控制校服数量,并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中小学生着装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两年,毕业学年不建议购买校服;对家庭贫困学生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教育行政部门应事先与教辅材料发行单位商定教辅材料优惠让利折扣,折扣应让利于学生,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地方课程读本一律免费发放,不得要求学生征订。

5、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牌(栏)(收费公示牌式样见附件4-5),并通过招生简章、网络等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切实增强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

6、各中小学校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教育收费各项政策。今年秋季开学后,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将及时受理学生和群众关于教育收费问题的举报和投诉,严肃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现象,对学校、有关单位不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巧立名目收费的,要按各自职责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好我区教育收费的良好秩序,切实维护好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附件1:君山区2017年秋季高中教育收费标准表

附件2:君山区2017年秋季高中课本费标准表

附件3:2017年秋季教辅材料自愿订购推荐目录及限额标准

附件4:君山区义务教育收费公示牌

附件5:君山区普通高中收费公示牌

附件6:君山区民办高中收费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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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区财政局 区教育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