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4-13

关于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细则(君扶领办发〔2018〕9号)

编稿时间: 2018-05-25 15:59 来源: 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1次 作者: 字体:

各镇(街道)、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关于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君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关于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夯实项目安排精准和资金使用精准基础,着力解决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等问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完善我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聚焦精准。全面落实六个精准要求,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要求,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要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精准安排到乡镇到村、到户到人。把产业扶贫作为重点,提高脱贫质量。

2、坚持群众参与。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入库扶贫项目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

3、坚持公开透明。严格项目入库程序,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审定的项目库要长期公告。经批准并建设竣工后的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扶贫项目阳光化管理。

4、坚持逐步完善。项目库建设要坚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区分轻重缓急,在使用中不断完善、调整充实。实施完成的项目要及时销号,新增优质项目按程序审定入库,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二、总体要求

(一)类别内容。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要坚持规划先行,以“十三五 ”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避免储备项目与规划脱节。原则上分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库和产业扶贫项目库,各乡镇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细分。入库的项目应有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

(二)入库程序。坚持“自下而上”的程序,逐级申报审核项目入库。

1、村申报公示。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包村干部在认真分析本村致贫原因、资源禀赋、资金保障和脱贫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意征求贫困户意见),提出立项意见,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填写《2018年—2020年君山区脱贫攻坚项目入库申报表》(详见附件)。并在村务公开栏(脱贫攻坚公示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等地方,对拟入库项目的基本内容和监督电话、地址予以公示后上报。建议公示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1日。

2、乡审核公示。乡镇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带贫机制等进行审核,审核后在乡镇政务公开栏等地方进行公示,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建议公示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25日。

3、区审定公告。6月26日至6月28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将对乡镇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区扶贫办将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及资金计划,汇总后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审定,并于6月29日至7月8日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予长期公告。

项目库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要及时采集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竣工后扶贫效果和跟踪情况等信息。

(三)项目实施。2018、2019年11月底前,根据年度减贫任务和上年度资金规模,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择优选择相关项目,编制下一年度项目计划。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做到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建成见效一个。   

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确需支持的项目,要按规定程序入库后再批准实施。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脱贫攻坚项目库是扶贫资金精准使用的基础,也是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要高度重视。

2、落实责任分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项目入库。区扶贫办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及资金计划,汇总后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牵头负责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对资金保障进行审核。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负责本部门纳入项目库中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区级相关部门和乡镇、村负责项目实施工作。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做好群众动员工作,在项目库建设和监管中发挥积极作用,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3、着力有序推进。2018年6月底,完成2018年度项目计划核定入库工作。2019年和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可在6月底与2018年度项目计划同步入库。

4、做好经费保障。结合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将通过预算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可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提取项目管理费。

5、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情况,以及项目实施与年度脱贫任务契合度,列入乡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范围。对于项目库建设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项目实施率低、效果不明显的,将按规定严肃追责。


附件点击下载:2018年—2020年君山区脱贫攻坚项目入库申报表.xls

 

 君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