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4-13
区安监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公开
来源: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 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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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君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5年7月。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全区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是区政府工作部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编制部门核实安监局编制13人,在编在岗13人。我局内设3个业务股室。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股)、综合协调股、安全监管股;下设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总收入3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9万元,比去年增长227.7万元(增加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区长安全生产奖励等项目资金),增长197.7%,年初无结转和结余。本年度总支出342.9万元,比去年增长227.7万元(增加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区长安全生产奖励等项目资金),增长197.7%。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总收入3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9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收入210万元。比去年增长227.7万元(增加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区长安全生产奖励等项目资金),增长197.7%。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3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万元,行政运行118万元。比去年增长227.7万元(增加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区长安全生产奖励等项目资金、2017年工资改革,增加退役士兵退役工资),增长197.7%。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4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2.9万元,比去年增长227.7万元(增加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区长安全生产奖励等项目资金),增长197.7%。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34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9万元,比去年增长227.7万元(增加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区长安全生产奖励等项目资金),增长197.7%。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9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32.9万元,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21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8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21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支出8.8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行政运行118万元。比去年增长227.7万元(增加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区长安全生产奖励等项目资金、2017年工资改革,增加退役士兵退役工资),增长197.7%。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77万元,决算数为13.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5.67万元,决算数为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5.67万元,决算数为5.9万元,公务车辆保有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8.1万元,决算数为7.3万元,公务接待89批937人次。

“三公”经费增加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6月份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会议、检查、督查增多;2017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剿”治违行动整治;执法检查增多。我局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纪律,确保招待费、交通运行费减压比例达到管控目标和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使各项资金得到合理使用。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岳阳市君山区安监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岳阳市君山区安监局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其他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指标进行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预算资金342.9万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8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个性化设置不够,社会效益指标考核困难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探索更加科学的绩效考核方式和方法。

 

十一、名词解释

(一 )、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点击下载: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