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7、承办上级检察院交办以及其他应由君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8、抓好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人民检察院内设8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治部
(三)侦察监督室
(四)公诉室监所检察室
(五)民事行政检察室
(六)控告申诉检察室
(七)司法警察大队
(八)案管办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962.4万元。总支出962.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9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2.4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9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47.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1万元。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962.4万元,比上年增加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2.4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962.4万元,比上年增加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2.4万元。比上年增加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62.4万元,比上年增加4%。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2.4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624.45万元,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337.95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62.4万元。基本支出: 624.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8.46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28.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84万元。项目支出: 337.95万元。与2016年减少62.78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9万元,决算数为55.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36.7万元,决算数为35.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36.7万元,决算数为35.22万元,公务车辆保有6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4.2万元,决算数为20万元,公务接待320批2560人次。
“三公”经费增加变化情况说明选择以下一种:
1、减少: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25.36万元,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君山区检察院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962.4万元。与2016年增加3.74万。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君山区检察院政府采购总额1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11.25万元,其他资金7.7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有公车和大型设备:君山区检察院共有车辆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附件点击下载: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君山区人民检察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