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岳阳市创建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示范市君山区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来源: 君山区供销社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qgxs/2018-1361204 发布机构 供销合作联社 文 号 君创供办发〔2018〕1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5-31 公开日期 2018-05-31 05:11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创建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示范市君山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018年岳阳市创建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示范市君山区目标任务分解表》已经区创建示范市君山区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岳阳市创建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示范市君山区问题清单

2.岳阳市创建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示范市君山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清单

 

 2018年5月24日

2018年岳阳市创建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示范市君山区目标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建 设 内 容

工作目标

责任主体

建成以“两组织一平台”为核心的基层组织体系和惠农服务体系

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全面完成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建立健全三会制度。

2018年前7月前完成

区委组织部、区供销合作联社

区、镇二级规范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并召开成立大会

2018年5月前全面完成100%镇(街道)组建农合联,6月前完成区级农合联组建。

区供销合作联社、各镇(街道)

100%涉农乡镇按照改造、新建、恢复三种模式,普遍建立镇(街道)基层社。

2018年5月前完全建成

各镇(街道)

成立区级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惠农服务公司。

2018年5月前完成

区供销合作联社

100%镇(街道)建立惠农服务中心。

2018年6月前完成

各镇(街道)

100%涉农行政村建立惠农综合服务社。每个镇(街道)重点打造3-5个便民惠民、功能突出、特色鲜明的惠农综合服务社。

2018年6月前完成

区委组织部、各镇(街道)

构建“生产、

供销、信用”三步

一体的经营服务

网络体系

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整合各类涉农资源,以各级惠农综合服务平台为主体,大力推进大田托管、土地流转,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土地托管(包括规模化服务等)面积达到12万亩。其中广兴洲镇2万亩、许市镇1.5万亩、钱粮湖镇4万亩、良心堡镇2.5万亩、柳林洲街道2万亩。

区农业局、区供销合作联社、各镇(街道)

整合邮政、快递、金融、保险等服务到各级惠农服务平台落地,为老百姓生活提供便利。

2018年6月前

区政府金融办、区邮政分局、市农商行君山各支行、各镇(街道)

以君山区新三湘农资有限公司为龙头,各镇(街道)惠农平台为依托建立农资供应体系,扩大供销合作社“农资放心店”自营比例,逐步建成覆盖全区农村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

 

区供销合作联社

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整合现有电商资源,加强与各级惠农平台对接,构建起区、镇、村完整的农产品电商服务体系,支持农产品进城、本地农产品外销,实行线上线下、电商实体双轮驱动,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化、市场化。

构建区级电子商务平台1个;各镇(街道)电子商务平台各1个;村级电子商务点53个,其中广兴洲镇9个、许市镇9个、钱粮湖镇14个、良心堡镇9个、柳林洲街道12个。

区商务粮食局

开展农村信用金融服务,加强信用环境建设,积极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开展农户、商户信用评级工作,引导农村商业银行下沉服务网点,实现金融服务“村村通”,探索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全区53个行政村全部安装农商行助农服务终端,实现金融服务“村村通”。

区政府金融办、区财政局、

市农商行君山各支行

全面落实创建示范市工作

保障措施

镇(街道)党委、政府要站在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高度,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严格考察考评、严肃责任追究;区、镇二级财政要保障改革专项经费及配套资金。

 

区委改革办、各镇(街道)

加强对各镇(街道)和责任部门创建工作的调查和任务督办,督促未完成预期目标任务的单位及时整改。

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

督查

区委改革办

结合全区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实施“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工程。

2018年6月前

区委组织部

全面落实创建

示范市工作

保障措施

按照供销合作社现有服务职能和工作任务重新调整区供销合作社机关工作人员、机构及领导职数编制

2018年7月前

区委编办

加大对全区供销系统农村物流体系、农贸市场、惠农服务中心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立项和项目政策扶持,并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惠农服务企业承担政府在农资、防汛储备等方面的购买服务。

 

区发改和工信局

全面落实创建

示范市工作

保障措施

保障创建示范市改革工作经费、惠农服务中心及惠农综合服务社配套资金,整合有关涉农项目资金。

 

区财政局

全面完成区供销系统申报资料齐全的未确权登记的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并研究出台乡镇惠农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由政府无偿划拨以及将供销系统现有存量土地由国有划拨土地变性为国有出让土地政策。

2018年6月前

区国土分局

提供全区供销系统单位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的解决方案。

2018年6月前

区人社局

 


附件1

 

岳阳市创建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

综合改革示范市君山区问题清单

1.解决全区供销系统单位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并将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纳入职工医疗保险;

2.对全区供销系统未确权登记的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并将现有存量土地由国有划拨土地变性为国有出让土地;

3.地方金融证券机构、保险机构支持区、镇(街道)两级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和农业保险试点;

4.镇(街道)惠农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由政府无偿划拨,镇(街道)财政应安排一定数额的配套资金予以支持;

5.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建设验收后,镇(街道)财政应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给予补贴;

6.因改革试点任务需提前两年完成,区级改革专项工作经费由每年10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

7.支持区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种粮大户、农民经纪人、部分农民免费进行服务技能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8.允许区级供销合作社参公管理人员和镇(街道)供销合作社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到社有惠农服务企业和惠农服务中心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

9.允许区级供销合作社牵头成立行业协会组织;

10.将镇(街道)基层社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管理序列;

11. 镇(街道)经管、农技、农机、水产、畜牧等管理和为农服务职能要在惠农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惠农服务企业购买政府在农资、防汛储备等方面的服务;

12.允许区、镇(街道)两级供销合作社牵头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惠农服务公司、惠农服务中心,并简化工商注册手续;

13.合理配置区级供销合作社机关人员、机构及领导职数编制,干部人事改革中退线人员不占用机关编制;

14.区级财政安排不少于500—1000万元作为供销合作发展基金。

 


附件2

 

岳阳市创建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示范市君山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清单

 

一、区委办、区政府办:⑴负责创建示范市工作的全面协调、工作调度;⑵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和筹备。

二、区委组织部:⑴大力实施“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工程;⑵全区新建和改建村级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加挂“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⑶明确“七室一厅一广场”中安排30—60平方米作为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场地;⑷鼓励供销合作社与村支两委共建项目、土地流转平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⑸研究出台允许区级供销合作社参公管理人员到社有惠农服务企业和惠农服务中心兼职不兼薪相关政策和办法。

三、区委政研室:⑴协助做好综合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⑵负责相关文件、报告及资料把关。

四、区委改革办:⑴负责创建示范市君山区工作的牵头和总体设计;⑵负责与市委改革办工作对接;⑶负责对各镇(街道)和责任部门创建工作的调查和任务督办。

五、区委编办:⑴按照供销合作社现有服务职能和工作任务重新调整区级供销合作社机关人员、机构及领导职数编制;⑵研究出台政策明确供销系统干部人事改革中退线人员不占用机关编制。

六、区发改和工信局:⑴负责全区供销系统农贸市场、惠农服务中心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立项和项目政策扶持;⑵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惠农服务企业购买政府在农资、防汛储备等方面服务。

七、区财政局:⑴负责创建示范市君山区改革工作经费、惠农服务中心及惠农综合服务社配套资金的筹集;⑵负责涉农项目资金的整合。

八、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改革中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九、区民政局:允许区级供销合作社牵头成立行业协会组织。

十、区人社局:负责全区供销系统单位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调查摸底,提出解决方案。

十一、国土资源分局:⑴负责对全区供销系统未确权登记的土地调查摸底,搞好确权登记;⑵研究出台镇(街道)惠农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由政府无偿划拨以及将供销系统现有存量土地由国有划拨土地变性为国有出让土地的政策。

十二、 区农业局:负责整合镇(街道)农技、农机、水产、畜牧等管理和为农服务职能,在惠农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

十三、区农经站:依法对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进行指导、扶持和服务;对土地流转、土地托管业务进行指导、帮助和服务等。

十四、区商务粮食局:⑴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并给予相关项目政策扶持;⑵支持对现有区、镇(街道)、村三级电子商务平台资源进行整合;⑶出台本区域内农贸市场改造或新建方案,并确定一个示范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十五、工商分局:允许区、镇(街道)二级供销合作社牵头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惠农服务公司、惠农服务中心、镇(街道)供销合作社,并简化工商注册手续。

十六、区政府金融办、区农商行等:支持区、镇(街道)两级开展农村资金互助试点和农业保险试点。

十七、国税分局、地税分局:负责对供销系统惠农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和为农服务给予税收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