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建议

来源: 君山区供销社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qgxs/2018-1311737 发布机构 供销合作联社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2-20 公开日期 2018-02-20 09:19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一、基本原则

由各乡镇党委政府主导、乡镇供销社牵头、乡镇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社发起组建,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和民主管理。

二、组建步骤

1、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筹备会议。由乡镇分管供销社改革负责人召集乡镇供销社主任、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社负责人等召开组建筹备会,尽量将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发展成为联合社成员,详细研究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架构、章程制度、选举办法、入股登记办法等组建方案,并明确筹备责任分工。

2、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建立联合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三会制度,召开全体成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成员可由乡镇分管领导、基层供销社主任、有影响力的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等组成。

3、组织成员社入股,进行工商注册。每个入社的成员社按章程缴纳不定额股金后,由联合社负责人到工商局依法登记注册。

三、服务平台

乡镇惠农服务中心(公司)由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乡镇供销社、县供销社等联合合作依法注册成立。注册登记时,县供销社股份为认缴股金,待注册后注入;其他股本金应依章程按实缴纳资金;以资产形式注入的应依法评估后注入;资本结构必须产权清晰。股东包括但不限于: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乡镇供销社、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公司或惠农服务公司、市县供销社社有企业、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乡镇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民等,其中供销社股份建议占比35%以上作为第一大股东。

乡镇惠农服务中心(公司)为实体化运作企业,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社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开展为农服务经营。

2018年2月20日